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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物业“圈”起架空层 私建停车棚收费

2016-08-22 09:22:28 来源: 搜狐焦点网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自双创以来,海口大批违法违规项目被依法拆除。然而,一所比较高档的小区内部却成了违规违章建筑的死角。近日,市民朱先生向商报记者投诉,称他所住的海悦东方小区存在多处违章建筑,他们希望物业能够协调做好小区建设工作,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架空层被围起来作为物业私用

昨日,记者来到海悦东方小区。业主龚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物业未经过业主们的同意,就擅自将小区内B1、B2和B5三栋楼房一楼的架空层用水泥钢筋‘圈’了起来,并改造成两层居室,作为物业私用。”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楼的隔空层四面均被围起来,墙面还装了玻璃。

据该小区另一名业主称,小区被围起来的架空层几乎都被装修成了两层居室供物业自己使用了。他说:“B5栋封闭面积是较大的。物业自己原先的办公场所租给他人使用后,他们就把B5一楼架空层围起来修建了一个物业办公室,目前,他们就在此办公。除了修建办公室之外,物业还利用围起来的面积修建了物业工作人员的宿舍、厨房以及卫生间。修建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和业主商量过。”

在物业的厨房里面,记者看到锅碗瓢盆一应俱全,大厅内挨着墙放着两张饭桌,二层小楼分成了多个房间,不少房间都配有床。

占用公共地带私自建停车棚收费

此外,电动车停车棚的私自搭建也使得业主和物业之间矛盾不断。业主朱先生说:“该电动车停车棚是在今年5月、6月才兴建起来的,在建设之初并没有征得业主们的同意,也没有进行工程公示。因为该车棚建于小区行车区域,来往道路极其狭窄,对过往行人和儿童造成安全隐患。加上收费太高,该车棚在建设之初业主就一致反对。然而物业方海南嘉利宏公司却称,他们是经过规划局报批的,有合法手续的,所以不违章。”

小区业主陈先生介绍,当时物业说有住建部的报建手续。而住建局工作人却称:“在我们应该批章的地方,没有盖我们局里面的章,就证明审批表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据了解,该车棚确实进行过申报,但因为没有满足审批条件,住建部门并没有审批通过,该申请现已被退回。

“上面有个天井,用来采光和通风的,他们一来就用水泥堵住了。”业主龚先生指着海悦东方小区A栋楼告诉记者,“现在他们把一楼隔空层围起来了。”

一名业主告诉记者,A栋楼的一楼已经被出售给了海秀东方洋居委会进行办公。该业主说:“原本楼房一楼到二楼的两个通风天井处,居委会装修时横着加盖了一层水泥挡板,将一楼紧紧封死。天井的主要作用为采光和通风,如若私自将通风天井堵上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物业:修建停车棚是为业主考虑

在B5栋架空层改造的海南嘉利宏物业办公室2楼,记者见到了物业经理尹先生。对于业主的疑问,他表示:“排名前列,因为小区没有规划非机动车停车棚,业主电动车实在没有地方停放,应业主需要才建了这个停车棚。虽然没有相关的报建手续,但业主需要,我们也是为业主考虑才修建的。其次,B1、B2一楼架空层之所以围起来改做房屋用,是因为国家鼓励房地产建筑设太阳能装置的补偿。这个补偿有两种,一种是现金补偿,另一种是面积补偿,我们选择了面积补偿,就把架空层围起来使用了。”

而对于居委会私盖天井的事情,东方洋社区居委会李主任表示已经跟城管协商过了,并且在此之前已经和物业沟通过。但物业尹先生说:“私盖天井我并不知情,知道这件事以后,我还立即对居委会购买的房进行断水断电,但那时候他们已经把天井盖住了,我们也没有强拆的执法权。”

城管:要求物业自行拆除违建

经城管鉴定,该小区停车棚和架空层的利用都属于违建。据了解,该小区在B1、B2、B5栋架空层进行封闭作住房办公使用的违章建筑面积为713.12平方米;停车棚建筑面积125平方米,总违法建筑面积838.12平方米。

海口市秀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姚警官告诉记者:“他们的建筑属于违章建筑,我们已经下达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要求物业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如果他们没有拆除的话,城管将会依照流程择日进行强拆。对于居委会私盖天井一事,城管将在核实清楚以后跟街道办协调处理。”

后续情况如何,商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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