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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改结构消防隐患突出 北京地下室居住安全堪忧

2012-09-05 15:09:24 来源: 工人日报 作者:杜鑫

  “不少地下室疏散楼梯、走廊不符合消防要求,灭火措施不到位,一旦着火,火灾会在楼内迅速蔓延,危及整幢楼。”9月4日,北京市消防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前不久,北京特大暴雨中饱受水灾之害的地下室给不少人留下深刻印象。记者调查发现,分布在各个区域的地下室大多租户众多,一般为农民工、刚毕业的学生。这些地下室脏乱差、居住人数超标、通风设施不全、消防存在隐患等问题仍旧比较突出。尤其是屋内电线密布,大多散落在地上。

  近年来,尽管北京各区县在地下空间的清理和整治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随着租住地下室的人越来越多,不少小区地下室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了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此同时,地下室居住者和小区居民的矛盾也日益凸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业务员告诉记者,“部分地下室经营者过分追求经济利益,擅自改变地下空间的结构用途,将本来不是用来租住的车库、人防工程等分割成很多隔间,有的人均居住面积达不到要求的4平方米。”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北京市利用人防工程解决了一些流动人口住宿难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但是,2010年初,北京市民防局制定了清退人防工程散居户的三年计划。从当年8月1日起,北京就不再新批地下人防工程用于散租住人,原来已批准的项目在合同到期后也不再延长。

  2010年年底,住建部又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宣布2011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北京市民防局2011年春对各区县的人防工程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掌握了相关的数量、用途和违法违规使用情况,对擅自使用、合同到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扰民的数百处人防工程实施清理。但是,一年多过去了,效果并不理想。

  “清退地下人防工程有两个难点。一是地下居住者撤离后的安置问题;二是公用人防工程租赁一般在5年左右,单位人防工程租赁期可能更长,未到期清退必然会涉及资金补偿问题。”北京市民防局一位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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