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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后房子给了女方还能要回来吗?

2017-02-20 09:22:02 来源: 新华网-现代快报

  2月19日是周日,“有请律师”线下咨询会如约和读者们见面。一大早,10多位市民来到活动现场,迫不及待地请律师答疑解惑。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读者们的法律问题仍旧集中在房产上。假离婚之后,房子全给了儿媳,儿子还能要回来吗?丈夫去世了,儿子在国外,夫妻共同的房产能直接过户到儿子的名下吗?这些问题在咨询律师后都得到解答。

  案例1

  儿子假离婚成真,没地方住了

  年近80岁的赵大爷夫妇一早就赶到活动现场。“儿子和儿媳假离婚了,现在房子给了儿媳,我们想知道还能不能要回来。”一说起这件烦心事,两位老人满脸愁容。赵大爷说,他有两个儿子,假离婚的小儿子47岁了。“我们之前也不知道他离婚了,结果突然就搬回家里来住,说他和儿媳假离婚成真了,现在不但房子归儿媳,门锁也换了,他进不了门。”

  对于为什么假离婚,老人并不知情,儿子也没多说什么,只说现在房子和孩子都给了媳妇,自己一无所有,只能搬回家里来住。“我们年纪大了,和他生活习惯不一样,他回来很影响我们的生活。”让老人不满的是,当初房子是房改房后赠送给儿子个人的,也是婚前财产,老人认为,房子是被儿媳骗走的。“我们想咨询一下,现在这个小儿子没地方住,如果我们打官司,能不能把房产要回来,或者要一半也行,让他有个地方住。”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魏伟律师在详细询问后获悉,老人的儿子已与儿媳办理离婚手续,房子也已过户到儿媳名下,换句话说,两人即便是假离婚,所有的合法手续都已经办完,想要回房子几乎不可能了。眼下假离婚案件频发。律师提醒,很多人为了拆迁、给孩子购买学区房等问题办理假离婚,其实存在很大的风险,因为法律上从来没有假离婚一说,而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时,无论初衷是什么,只要是双方自由意志的表达,且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假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一样。

  案例2

  丈夫去世了,房产能直接过户给儿子吗

  李奶奶独自来到咨询会现场,希望能把自己和老伴的共有房产留给少有的儿子。“老伴已经去世了,我们也只有这一个儿子。我和老伴婚后有一套房,但房产证上只有老伴一个人的名字。我现在年纪大了,能不能让儿子直接继承这套房子?”李奶奶认为,自己和老伴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按道理说应该没有什么继承难题。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王斌律师却告诉李奶奶,她的儿子没有办法直接继承父母的这套房子。“按照法定继承来说,如果您也过世之后,您的儿子就是这套房产的少有继承人。但房产证上又是您老伴的名字,您的儿子要想继承,手续会比较复杂。”王斌律师表示,李奶奶生前要把房子直接过户给儿子是不现实的。

  “可是我的儿子在国外,要是办理过户或者公证,就得把他从大洋彼岸叫回来。”李奶奶着急地说。王斌说: “房产是您和您老伴的共同财产,各占50%,老爷子去世之后,您和儿子为继承人,分别继承老爷子的50%的房产。您可以让儿子先放弃继承权,将房产过户到您一个人名下。之后您再订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儿子。或者将房产过户到您和儿子两人的名下,之后再就您名下75%的房产份额订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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