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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合肥学区划分 包河区(含滨湖区)学区划分

2015-06-04 16:32:39 来源: 中安在线

  编者按:2015年合肥学区划分今日公布,各区学区划分一览表已经出台,搜狐焦点网排名前列时间发布。

 包河区2015年小学学区文字说明

1、合肥市巢湖路小学:东—巢湖路以西,南—屯溪路以北,西—宣城路以东,北—环城马路以南。

2、合肥市青年路小学:东—宣城路经屯溪路至宁国路以西,南—太湖路以北,西—徽州大道以东,北—环城马路以南。(不含工大子弟学校学区和未确定学区的新建小区)。

3、合肥市屯溪路小学:东—徽州大道向西经香港街至桐城路向南,过屯溪路经曙光新村围墙以西至曙光路以西,南—曙光路经九华山西路向西延伸至宿松路以北,西—黄山路以北金寨路段以东,北—环城马路以南。

4、合肥市曙光小学:东—徽州大道以西,南—太湖路以北,西—九华山西路向西延伸至宿松路以南(含水安公司宿舍、金水花园等),曙光路以东(含农行宿舍、送变电宿舍、曙光新村等),北—香港街经桐城路至屯溪路以南。

5、合肥工业大学子弟学校(小学部):青年社居委,青年小区、阳光小区、合肥工业大学,含太湖路以北、马鞍山路以西(原来斛兵塘小学学区)。

6、合肥市屯溪路小学(阳光校区):世纪阳光花园。

7、合肥市谢岗小学:沿马鞍山路以东金地国际城、文景雅居、联邦花园、香谢里花园、凤巢园、海达小区、原周谷堆社居委辖区。

8、包河区外国语第二实验小学:分路口社居委,包括吴大郢、吴小郢、分路口、杨小郢、何老巷居民组和文昌新村小区、蓝鼎星河府。

9、合肥市太湖路小学:东—宿松路以西,南—望江路以北,西—金寨路以东,北—黄山路以南。含望江东路沿线单位(合肥手表厂、包河区地税局、合肥供电局、市二处、商业大厦等)。

10、合肥市南园学校(小学部):东—桐城路以西,南—望江路以北,西—宿松路以东,北—太湖路以南。以及南园新村、同城花园、金安花园、康南小区、铁四局机关宿舍等。

11、合肥市卫岗小学:东—马鞍山路以西,南—东流路以北,西—桐城路经望江路、宁国南路至南二环路以东,北—太湖路以南。

含水阳江路连双河路以北老青年路沿线的电信、翼马等小区,马鞍山南路东边和地蓝湾、丽阳兰庭、金悦领地、珠光南苑(含东区、西区)、珠光花园、江淮厂宿舍等。

12、合肥市海顿学校(小学部):万振逍遥苑、海顿公馆、和昌华府、碧湖云溪,寰宇上都、皖东厂小区。含王大郢小学原学区。

13、合肥市六十一中(小学部):东—宿松路以西,南—南二环路以北,西—金寨路以东,北—望江路以南(生物药厂生活区)。

14、合肥市曙宏小学:东—徽州大道以西,南—水阳江路以北,西—宿松路以东,北—望江路以南。

15、合肥市青年路小学(银杏苑校区):东—宁国路以西,南—水阳江路以北,西—徽州大道以东,北—望江路以南。

16、合肥市锦城小学:东—宿松路以西,南—繁华大道以北,西—金寨路以东,北—南二环路以南。含南二环路以北仰光社居委等。

17、合肥市曙光小学(龙图校区):东—庐州大道以西,南—繁华大道以北,西—宿松路以东,北—南二环路以南。含南二环路以北竹西村、竹苑小区、三棉小区等。

18、合肥市徽州小学:东—宁国路以西,南—南二环路以北,西—徽州大道以东,北—水阳江路以南。含原来江汽厂住宅区、梅兰家园小区、凌大塘社居委、油坊岗、南竹西、粉坊郢等。

29、合肥市望湖小学:东—包河大道以西,南—高速公路以北,西—庐州大道以东,北—南二环路以南。

20、包河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元一柏庄小区、阳光上南小区。包含原五里小学学区(五里庙社居委范围内的胡岗、胡浅、东李、西李、代小郢、朱小郢,王大郢社居委的胡大郢靠近五里小学的一部分。)

21、合肥市蔡岗小学:贾大郢社居委的横郢、小卫岗、小里岗、白塘丁等村民组和平塘王社居委的张许村民组。

22、合肥市葛大店小学:东—新北京以西,南—高速路以北,西—包河大道以东,北—南二环路以南,含滨江花月、同和民康、葛大店社居委、大墙村部分以及葛大店附近居民。

23、合肥市淝河小学:黄巷村全部、老官塘社居委南二环路以东地区、平塘王村的王小郢、李城全部和张许、平塘王郢。

24、合肥市宋村小学:宋村、关镇村等周边地区。

25、合肥市五十六中(小学部):安凯厂住宅区以及原来黄镇小学学区。

26、合肥实验学校(包河苑校区):东—河北路以西,南—繁华大道以北,西—包河大道以东,北—高速公路以南。含繁华大道以南的格林丽景小区、原来席井村的部分村民组。

27、合肥实验学校(包河花园校区):包河花园小区、国开公馆等。

28、合肥实验学校(九龙湾校区):东—北京路以西,南—花园大道以北,西—包河大道以东,北—繁华大道以南。不含和昌中央城邦、南丽湾等新建未确定学区的住宅小区。

29、合肥市官塘小学:官塘村、高王村。

30、合肥师范附小二小:东—天山路以西,南—紫云路以北,西—徽州大道路以东,北—南京路以南。徽贵苑、春融苑、琼林苑、临滨苑、振徽苑、福徽苑等。

31、合肥师范附小三小:东—庐州大道路以西,南—紫云路以北,西—天山路以东,北—南京路以南。含树荫苑、徽昌苑、徽杰苑、观湖苑、利港银河幸福广场等住宅小区。

32、合肥市华山路小学:东—包河大道以西,南—紫云路以北,西—庐州大道以东,北—锦绣大道以南。含琥珀瑞安家园、高速时代城、滨湖康园等住宅小区。(今年暂时接收蓝山花园等新建小区符合入学条件的业主子女入学)

33、合肥师范附小:东—徽州大道以西,南—林芝路以北,西—玉龙路以东,北—紫云路以南。

34、合肥市屯溪路小学(滨湖校区):东—庐州大道路以西,南—中山路以北,西—徽州大道以东,北—紫云路以南。不含观湖苑。

35、合肥师范附小四小:东—徽州大道路以西,南—云谷路以北,西—玉龙路以东,北—林之路以南。含东方蓝海、烟墩街道未拆迁和拆迁未安置的社居委。继续接收师范附小一小学区内2—6年级转学生。

备注:

1、各校学区范围不含未确定学区的新建住宅小区。

2、大圩镇、义城街道、烟墩街道辖区等小学学区不变;

3、烟墩、义城街道拆迁未安置居民子女需要在滨湖新区学校上学等问题由教体局和烟墩、义城街道协调解决;

4、本学区图解释权在包河区教体局,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和区招办联系(63357825、63357137)。

下一页:包河区2015年中学学区文字说明



包河区2015年中学学区文字说明

1、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东—巢湖南路以西,南—屯溪路以北,西—金寨路以东,北—环城马路以南。

2、合肥市南园学校(南校区):东—徽州大道以西,南—望江路以北,西—金寨以东,北—屯溪路以南。

3、合肥市阳光中学:东—马鞍山路以西(含太湖路以北沿马鞍山路东边万振、金地、联邦花园等住宅小区),南—太湖路以北,西—徽州大道以东,北—屯溪路以南。(不含工大子弟学校学区和未确定学区的新建小区)。

4、中国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招收大学职工子弟。

5、合肥工业大学子弟学校:招收大学职工子弟。

6、包河区外国语实验中学:东—巢湖南路以西,南—铜陵南路以北,西—淝河路以东,北—屯溪路以南。含元一柏庄和阳光上南小区。

7、合肥市第六十一中学:东—桐城路以西及两边居民区,南—南二环路以北,西—金寨路以东,北—望江路以南。

8、合肥市第六十五中学:东—马鞍山路以西,南—南二环路以北,西—徽州大道以东(含望江路以南徽州大道西边沿线住宅小区),北—太湖路以南。含南二环路以及包河大道周边居民小区。

9、合肥市海顿学校:东—淝河路以西,南—万岗路以北,西—马鞍山路以东,北—太湖路经铜陵南路以南。含海顿公馆、和昌华府、碧湖云溪、寰宇上都、和地蓝湾、丽阳兰庭、金悦领地、珠光花园、珠光南苑(含东区、西区)、皖东厂小区、江淮厂宿舍等。

10、合肥市第二十九中学:东—巢湖南路以西,南—葛大店以北,西—马鞍山路以东,北—铜陵南路以南。含玫瑰绅城小区等周边新建住宅小区。

11、合肥市第六十四中学:东—徽州大道经庐州大道以西,南—繁华大道以北,西—金寨路以东,北—南二环路南北沿线。

12、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望湖校区):东—包河大道以西,南—高速公路以北,西—庐州大道以东,北—南二环路以南。含南二环路以南、桐城南路以东、江汽厂南围墙以北住宅小区和梅兰家园小区。

13、合肥市第五十六中学:淝河镇所辖的葛大店社居委部分、黄镇村、施河村、卫乡村、宋村、关镇村、院塘村、孙岗村、席井村等。

14、合肥实验学校(包河花园校区):东—上海路以西,南—繁华大道以北,西—包河大道以东,北—高速公路以南。含格林丽景、国开公馆和原来席井村的部分村民组。

15、合肥实验学校(九珑湾校区):东—北京路以西,南—花园大道以北,西—包河大道以东,北—繁华大道以南。不含和昌中央城邦、南丽湾等新建未确定学区的住宅小区。

16、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滨湖校区):滨湖世纪城、观湖苑。

17、合肥实验学校滨湖校区:东—包河大道以西,南—中山路以北,西—庐州大道以东,北—锦绣大道以南。含万科蓝山、琥珀瑞安家园、利港银河幸福广场、佳源巴黎都市、高速时代城、滨湖康园等住宅小区。

18、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东—庐州大道以西,南—林芝路以北,西—玉龙路以东,北—紫云路以南。不含观湖苑。

19、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南校区):东—徽州大道以西,南—云谷路以北,西—玉龙路以东,北—林芝路以南。含东方蓝海小区、烟墩街道未拆迁或拆迁未回迁社居委。继续接收合肥市四十六中学学区内八年级、九年级转学生。

20、合肥市包河中学:大圩镇所辖各村。

备注:

1、各校学区范围不含未确定学区的新建住宅小区。

2、烟墩、义城街道未拆迁和拆迁未安置居民子女在滨湖新区学区内学校就读等问题由区教体局和烟墩街道、义城街道协调解决;

3、该学区图解释权在包河区教体局,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和区招办联系(63357825、63357137)。


包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报名点)学区文字说明



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包河区、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内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全区统一为7月1日-2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10日。

公办初中招生

集体报名:初中招生全区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17日—24日。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单独报名: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在外区或外地就读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如回我区就读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同时提供复印件);

2、户口簿;

3、房产证(或其他相关房产有效证明材料);

4、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5、一张一寸半身脱帽彩色照片。

6月25日—26日两天,单报生到区招办临时报名地点合肥市48中学望湖校区(包河大道和祁门路交口向西200米,路南。)办理单独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1日。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小学(19所):太湖路小学、曙宏小学、谢岗小学、五里小学、包河外国语第二实验小学、王大郢小学、晓星小学、金葡萄小学、宋村小学、葛大店小学、淝河小学、青年路小学鲍岗校区、屯溪路小学新街校区、师范附小保兴校区、官塘小学、61中(小学部北区)、61中(小学部南区)、56中(小学部)、徽州小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初中(6所):29中、56中(初中部)、61中(初中部)、64中(初中部)、65中、包河中学(初中部)。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可在定点学校就学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在合肥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2)暂住证或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并已实际暂住1年以上(含1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要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包河区所有定点学校接受家长咨询、报名,咨询、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3日—17日、29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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