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近期,我市出台了《关于明确菏泽市区集中供暖价格的通知》(菏价格发[2017] 21号),通知规定我市一般居民供暖到户价格为24元/㎡,城市低保户为20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费;非居民到户价格为30元/㎡,按建筑面积计费。本通知自2017年-2018年供暖季起执行,有效期3年。
据悉,因市物价局《关于菏泽市区居民用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菏价格发[2014]24号)执行到期,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等政策规定和供热成本的实际,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和政府财力状况等因素,经市政府第18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物价局出台了《关于明确菏泽市区集中供暖价格的通知》(菏价格发[2017] 21号)。通知明确规定菏泽市区集中供暖价格为一般居民到户价格为 24元/㎡,城市低保户为20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费;非居民到户价格为30元/㎡,按建筑面积计费。本通知自2017年-2018年供暖季起执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