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牡丹区2017年度申请排名前列批廉租住房补贴的公开公示
(公示期为15天)
1.廉租住房补贴公示的内容
按照市住建局文件精神,关于菏泽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属地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菏泽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制订2017年度菏泽市牡丹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
一、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菏泽市牡丹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生活在牡丹区城区内的;
(二)享受城镇低保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7698元;
(三)申请人无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50平方米(已购买商品房但未交付使用的,视为有房家庭)。
(四)未租住公有住房的。
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
三口以下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四口以上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保障面积标准的,补贴差额面积部分)。低保家庭补贴单价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低收入家庭补贴单价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5元。
2.合格人员名单
李佩敬 庞美平 孙守成 张占元 王艳芳 赵珠莲 庞志盼 张学军 楚永生 宋广林 王 强 杜庆平 田洪鹏 付 军 张燕丽 张吉存 胡广波 王培建 王培岩 黄香莲 桑 秀 董本雁 于 芳 李俊丽 朱其岭 吴振生 赵孝国 田美英 王继雁王保柱 杜效书 李志强 李宪勤 刘玉梅 成东娟 刘瑞霞 丁爱军 丁惠丽 李玉 刘艳华 马晓玲 张文奇 杨秀娟 刘 慧 曹贵轩 成书强 曹丽美 赵 杰 韩秀红
3.未合格人员名单
朱建平 刘宪军 马 远 谭菏惠 胡建华 赵庆瑞 李字修 郝军如 吕允涛 李艳丽 张仲香 刘 强 张翠英 吴进生 臧 然 刘宝胜 徐小威 朱 霞 李建存 王效恋 田丽琦 李兴华 姜 丽 徐秀秀 安晓媛 曹厚强 孙占峰 高红英 姜 梅 孙希武 张洪建 李东亮 王继俊
对审查未通过的家庭,请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在公示期内向住建局保障科提出复议。联系电话:3130765
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