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
菏泽搜狐焦点网 > 菏泽新房 > 新闻中心

较新!2017菏泽学区划分出炉!快来看!

2017-06-26 08:52:13 来源: 搜狐焦点网

6月23日,牡丹区教育局召开会议,安排今年城乡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其中城区小学、初中工作安排表出炉。提醒广大家长朋友,别错过了时间,耽误孩子上学。

小学招生时间这样安排——

6月27-28日:

各招生学校拟定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招生办法要明确说明招生服务范围、入学条件、招生时间节点安排和咨询电话等,并将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审批。

6月29日:

区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向社会公告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各招生学校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本校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

7月7-8日: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由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所属学校报名,申请入学。学校初步审查,按规定接收有关材料。

7月9-12日:

区教育局派专门人员到各小学监督指导招生工作,城区各中心校、定点小学和市、区直小学都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逐个审查新生资格,符合条件的登记造册。独立户籍的和落户在非法定监护人户籍内的适龄儿童要严格审查。有疑问的要安排专人进门入户落实或到公安、住建、人社、工商和税务等部门核实。

7月13-15日:

按照入学资格先后顺序确定各小学新生名单。新生名单确定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如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超额部分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8月20-22日:

区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共同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

8月27-28日:

新生报到。

9月底前:

各学校持《通知书》存根和《2017年牡丹区新生简明登记表》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注册学籍。

初中招生时间这样安排——

6月28日-7月2日:

小学初审六年级学生材料,审查方法:所有毕业生均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入住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还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务工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由小学进行初步审查。

7月3-7日:

各小学将初审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及有关证明材料按学籍号码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排列后,提交到相关初中学校。初中入学资格的先后顺序为:①具有城区户籍和城区内房产;②仅具有城区内户籍;③仅具有城区内房产;④城区内务工经商。如果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超额部分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7月8-9日:

审核通过后的新生名单由初中学校进行公示,《入学通知书》由相关小学发放给每个小学毕业生。

8月20-22日:

区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共同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没有城区小学学籍,因监护人工作调动、户口迁移、住址变更、进城务工等原因,需要在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由监护人于8月18-19日持相关证件到区教育局审核,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8月24-25日:

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相关学校报到。

9月底前:

区教育局根据审核通过的新生名单注册初中学籍。

今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有这样几条政策规定——

1.“就近、划片、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一律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2.严格控制入学年龄。根据市局招生意见,凡截至2017年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得入学。

3.严格按照学区范围招生。各城区小学要严格按照《关于牡丹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公告》(菏区教字〔2016〕15号)公布的学区范围进行招生;各城区初中学校在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采取对口直升方式招生,严禁乱拉生源,严禁跨学区招生。

4.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5.统筹管理招生计划。对个别存在大班额现象的学校,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教育资源和学区内常住人口现状,结合往年招生情况,重点审核其招生计划并对其招生过程进行重点监控。

针对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牡丹区教育局对相关政策问题解释如下:

1.各学校学区以《关于公布牡丹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菏区教字〔2016〕15号文件)公布的学区范围为准,不得超范围招生。

2.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凡截止2017年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得入学。

3.各学校不得拒收本学区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4. 小学入学资格先后顺序为:(1)具有城区户籍和学区内房产;(2)仅具有学区内户籍;(3)仅具有学区内房产;(4)学区内务工经商。具有城区小学学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初中入学资格的先后顺序为:(1)具有城区户籍和城区内房产;(2)仅具有城区内户籍;(3)仅具有城区内房产;(4)城区内务工经商。没有城区小学学籍,因监护人工作调动、户口迁移、住址变更等原因,需要在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区教育局审核,符合就读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如果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入学资格先后顺序安排,超额部分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5.仅具有城区户籍的,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住址为确定所属学区的依据。

6.实际入住未办理房产证的,凭购房合同原件和购房发票及交纳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材料为入学依据。因棚改拆迁家庭住址发生变更的,可凭拆迁安置协议书、户口本在原住址学区就读。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人在一起,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无房产证明,由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开具),该房产证可作为入学依据。如房产证抵押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和物业费发票等材料。

7.新建小区未交付使用或未实际入住的,其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8.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需提交户口本、学生监护人的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和教育局审查通过后,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得针对公办学校择校,其监护人务工时间应在一年以上(务工时间在所提供材料里应有显示)。

9.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交学生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户口本、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免税需有税务部门证明),经学校和教育局审查通过后,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规定,进城经商人员子女不得针对公办学校择校,其监护人在居住地经商时间应在一年以上(经商时间在所提供材料里应有显示)

10.牡丹区引进的高技术人才,其子女需入学的,应提交户口本、单位工资单、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区教育局审查合格后,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11.军人及军转人员子女入学按菏政联〔2012〕1号文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12.“就近入学”并非“最近入学”,只是“相对就近”。对于班额严重超员的学校,区教育局将进行调剂和分流。

13.对于监护人提供材料有疑问的,学校应组织人员进门入户进行实地调查,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到公安、住建、人社和工商等部门进一步核实。

14.监护人弄虚作假的不予入学,城区学校信息共享。

15.凡超班额的小学一律不得再招收幼儿园新生,不超班额的招收幼儿园新生的需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可招收本学区的幼儿。


学区范围:

牡丹区

开发区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
房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