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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菏泽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2-09 08:56:33 来源: 搜狐焦点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日至8月3日,省委排名前列巡视组对菏泽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10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菏泽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了我市存在的3个方面、11个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这些问题和意见切中要害、非常准确、十分中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市委诚恳接受,以坚决果断的态度和措施贯彻巡视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深刻认识,正确对待。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传达,并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大家一致认为,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承担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把整改过程变成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不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全力以赴靠上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中央、省委“条条要整改、件件要落实”的要求落到实处,市委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孙爱军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解维俊同志,市委副书记李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督促检查3个专项小组,均由市委常委任组长。各专项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去年10月2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重点问题细化分解为16条具体整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我们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对照整改任务,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科室的任务,全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去年12月14日,再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对全市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三是强化督导,现场调度。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两个专项小组分别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督促检查小组负责日常调度和专项督查,明确专人跟踪问效督办,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去年11月15日—25日,市委确定由10名市委常委带队,组成10个督查组,对11个县区和19个市直部门开展督查,并约谈县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掌握整改落实情况,现场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督查发现,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三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在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均已得到有力纠正。
  四是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既抓整改落实见效果,又抓建章立制管长远。对照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市级层面新建、修订完善制度18项,涉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工作规则、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换届纪律等多个方面,各级各部门也制定了配套落实措施,初步构建起了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破窗效应”,使制度真正成为人人敬畏的“高压线”、硬约束。
  二、逐项对照问题,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市委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逐项认真研究,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各项问题均得到有力纠正。
  (一)“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管党治党不严”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市委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作用弱化,既是我市存在问题的表现,也是产生各项问题的根本原因。为此,市委始终牢记政治使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在实处。一是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把落实主体责任与改革发展稳定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去年市委常委会先后17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市委书记孙爱军认真履行“排名前列责任人”职责,先后在市纪委全委会、县区委书记会、基层党建专项述职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系统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头约谈分管部门和联系县区主要负责同志,有效传导了工作压力。二是不断提升思想政治水平。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决策部署。先后召开2次市委常委会议,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召开市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委常委带头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带头上讲台讲党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到市县党校和基层单位讲党课7500余场次。三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到井冈山干部学院参加专题培训班,锤炼党风党性,坚定理想信念。市委常委带头坚守纪律、严守规矩,严格遵守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纪律规定,进一步增强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干部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了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菏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针对“有的地方没有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一些基层干部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不够有力”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14次,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在全市实行市、县级领导干部帮扶扶贫工作重点村的意见》,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包村联户、一线调研、解决问题。严格落实“四级党组织”责任,市县乡村逐级签订了军令状。成立了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黄河滩区脱贫迁建领导小组,加强迁建工作调度,全力推进黄河滩区扶贫工作。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出台51个行业部门专项实施方案,配套教育、医疗、住房三个保障性文件,扶贫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去年,市级安排专项资金10711.24万元,比2015年增长了435.6%;各县区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15万元,比2015年增长了近10倍。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全市整合涉农资金16.7亿元;投入风险补偿金4374万元,贴息资金200多万元。四是强化督导考核。成立11个脱贫攻坚指挥部常驻县区,由市级领导干部任指挥长,专项督导各县区扶贫情况。坚持开展“解剖式”明查暗访,先后组织开展驻村帮扶、扶贫车间等集中督导与暗访检查35次,约谈、通报干部17次、61人。每两月召开一次现场观摩评比会,对各县区工作情况及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项目进行现场观摩、评比打分。去年,市县两级共召开观摩、点评会54次,点评整改问题823个。通过这些措施,各级各部门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的责任心、紧迫感明显增强,有力促进了脱贫攻坚进程,2016年全市减贫44.7万人,完成省下达脱贫任务的140%。双向承诺制、扶贫车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等做法,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及省里的充分肯定。
  针对“个别县区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配套建设资金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问题,专门成立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所有县区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截至目前,规划建设的10座平原水库已全部建成运行,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全部完成,将彻底解决我市饮水安全问题。今后,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把好项目审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的各个关口;对水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针对“个别县区在扶贫政策落实中存在虚报冒领,个别乡镇违规套取扶贫资金”问题,采取了有力措施,坚决予以整改。一是迅速查办。对存在问题的县区和乡镇,成立专门调查组,迅速开展立案审查,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5人,诫勉谈话3人,开除党籍1人,相关资金均已全部追回。二是强化督导。对各县区2013年以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不定期进行暗访和抽查,组成专项小组对各县区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日常调度和督查暗访情况,定期通报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拿出整改措施。三是健全机制。制定下发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对扶贫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和考核作出具体规定。下发《关于加强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要求各县区遵守执行。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聘请3名新闻媒体记者作为扶贫监督员,及时发现各级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发挥村扶贫联络员作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扶贫工作公开公正。四是加强教育。将查办的案件在全市通报,要求各县区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市扶贫系统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反腐倡廉学习材料,进一步提高扶贫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针对“个别地方一些党员干部‘拜把子、搞小圈子’仍有一些反映和影响”问题,市委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推进拜把子、搞小圈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开展自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组织部门对相关信访举报进行排查梳理,通过舆情发现一名村支部书记作为见证人参与“拜仁兄弟”事件,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深入开展“九严禁”换届纪律教育,将严禁“拜把子、搞小圈子”等纳入谈心谈话内容,特别要求领导干部决不能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
  针对“出现‘庞氏母女疫苗案’,有的县连续发生多起县级干部贪污腐败案件”问题,市委坚持举一反三,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旗帜鲜明正风肃纪、反腐倡廉。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在全省率先部署了乡镇纪律巡察工作,延伸了监督触角,增强了监督实效。二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完善市县乡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包案制度,组织开展了信访积案集中化解“百日会战”和“融冰暖心”活动,有效化解了一批积案老案和信访隐患。把安全生产、舆情安全等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维护了全市大局和谐稳定。三是扎实推进法治菏泽建设。把法治菏泽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召开两次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地方性法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四部法规正式实施。旗帜鲜明地支持法检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专门下发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通知》,教育和引导各级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四是狠抓食品药品监管。深刻汲取疫苗案教训,把食品药品安全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先后开展了疫苗集中整治、“安全用药月”、食品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在疫苗购进、运输、储存、分发等环节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在食品安全上综合施策、持续用力,保障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市委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不断加大精力投入和物质投入,紧盯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以纠正和整改。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建设过硬党支部,9月份制定下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建设过硬党支部的意见》,以“六项机制”为抓手打造一批基层党建品牌。强化村级班子建设,精准选派“排名前列书记”,对市县乡三级“双联双创”工作组和联户党员干部不定期督导调度,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建立村干部动力激励机制,积极选拔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进乡镇领导班子。认真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市县乡新增财力的1%、2%、3%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不低于20%部分,专项列支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实行封闭运行,市财政列支的3000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已拨付到位。二是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对软弱涣散村党支部,分类制定整顿方案,建立县乡领导干部帮包制度,对440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了整改。加大对不胜任党支部书记的调整力度,对年龄较大、干劲不足、责任心缺失、能力不强、不胜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坚持做到约谈一批、培训一批、调整一批,目前对所有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部进行了集中轮训,调整村支部书记179名。三是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制定出台《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督促各县区采取多种途径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去年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减少2375个,基层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提升。四是狠抓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下发《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等,大力培养优秀青年农民,着力解决农村党员队伍老化问题。认真落实村干部补贴,村党委书记、村主任、“两委”成员报酬有了大幅增长。五是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先后组织召开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工作座谈会,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截至去年9月底,未按期换届的党总支、党支部已按规定程序全部进行了换届。对破产企业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及时理顺组织关系。
  3.关于“管党治党不严、监督监管不力,警示教育不够”问题
  市委牢记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同时,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引导干部改作风、树形象。一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市委已出台相关文件,严格实行外出报备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在岗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重点加强对市县领导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的督导检查。通过严格执行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在职不在岗、有事联系不上的现象基本消除。二是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监管。财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财政资金安全保障机制,堵住制度漏洞。市纪委机关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厉查处公款私用、贪污公款、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此类案件279件,处理305人。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紧密结合近几年发生的典型案件,在全市深入开展横到边、纵到底的警示教育,把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全部召开了警示教育会议,总计达1621场次,受教育党员人数达7.2万余人。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曝光力度,在菏泽日报、牡丹晚报、菏泽电视台、市纪委网站开辟专栏,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问题。去年,全市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308起、403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抓好廉洁宣传教育,通过“清风菏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宣传法规、解读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开展了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测试,7000余名干部参加,取得良好教育效果。
  4.关于“对上轮巡视反馈有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对省委巡视组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市委进一步梳理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对天津大学菏泽班EMBA项目学费问题,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核实领导干部参加天津大学EMBA班学员缴费情况的通知》,对延迟缴费学员情况彻底清查。对前期没有及时缴费的人员,除要求其限期足额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外,还进行了严厉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在地方财政收入方面,市委一直高度重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目前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达80.3%和65.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财政收入不实问题,市委责成有关县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给予严肃处理。同时,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完善收入征管机制。制定下发《加强县乡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切实规范税费征管秩序,杜绝财政收入不实问题;调整县区财政体制,引导县区做实收入;完善对县区财政收入考核办法,着重考核主体税种比重和增幅,引导县区加强主体税种征管;完善对税务部门的奖励政策,不仅考核收入总量,而且考核征管质量。二是开展税收保障工作。成立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税收保障工作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税收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财政、监察、公安、地税、国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了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专项检查,切实加强两税收入征管。
  (二)“基层腐败案件量大面广、易发多发,廉政风险点控制不严”方面
  5.关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问题突出”问题
  对此类问题,市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查处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是强化问题线索管控。去年11月7日,对27条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了集中交办,属实17条,给予党纪处分13人,移交司法机关1人。11月9日,对50条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了集中交办,已经有了初步办理结果。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基层“苍蝇式”腐败问题严格监督,动辄则咎,去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04起,党政纪处分553人,移交司法机关48人;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87起,处理109人。三是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持“一案三查”,一查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二查有关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三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去年共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问题127起,处理153人。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从源头防控、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上找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有力防止了问题反复反弹。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多发”问题
  市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始终抓紧抓好、持续引向深入。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整改到位。一是组织开展专项督查。8月至9月,市委组织6个检查组,对全市11个县区、60个市直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检查办公用房558间、各类文件资料1584本、财务账本956本、个别谈话495人次。督查结束后,向被督查单位反馈了督查情况,指出了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国庆节前后,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市各县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集中监督检查。9月28日至10月7日,组成10个检查组对相关县区进行暗访,共发现问题线索76条,其中涉及市直部门线索11条。三是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肃查处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等顶风违纪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6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6起,处理53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12人。
  7.关于“廉政风险点防控不力”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对近几年套取国家项目资金、虚报冒领涉农资金、挪用项目资金用作机关运转经费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一追到底,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督促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制度。二是严格涉农补贴发放。要求涉农补贴发放必须做到“七不准”: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以任何理由收取“山东省财政厅涉农补贴惠农一本通”,不准在村干部手中存放,不准集体代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三是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健全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公示公告制度,确保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使用情况公开透明。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专项扶贫资金批复下达部门和县区。督促部门和县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早到位、项目早见效。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积极开展扶贫资金第三方监督和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四是加强项目管理。督促和配合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申报要求,精心筛查,准确申报,确保上级批准项目争得来、干得好。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搞好项目验收和评价,确保发挥财政资金较大使用效益。
  (三)“选人用人违规问题频发,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方面
  8.关于干部“带病提拔”问题
  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对2013至2015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干部进行全面排查,对“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倒查,经查,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在提拔前的8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存在问题,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均未发现和接到反映违法违纪的问题。县区换届考察工作启动以来,注重改进考察谈话的方式方法,留足考察时间,全面掌握干部情况,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对拟提拔重用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尽较大可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9.关于部分乡镇党委书记缺职时间长、配备不及时问题
  去年7月26日,按照省委排名前列巡视组要求,市委对各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空缺情况进行统计,全市7个县区缺职14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前,已配备了4名乡镇党委书记,去年8月份已将其余10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全部配备到位,完成整改任务。
  10.关于干部档案管理混乱、个人事项申报不实问题
  在档案管理方面,市委一直高度重视,于2014年全面完成了干部档案数字化,规范了档案管理,为防范涂改造假提供了技术支持。去年8月份以来,市委组织部对县区档案进行抽查,对部分档案进行了重新审核。坚持从严认定干部出生日期,对138名市管干部出生日期进行重新认定。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对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没有查清和处理的,一律暂缓提拔重用。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对存在缺项、不完整问题的,进一步排查,补充完善材料。在个人事项申报方面,市委坚持加强警示教育,对2015年以来在填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查核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涉及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以反面典型教育干部。压实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责任,对抽查核实发现漏报的,补报材料要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发现瞒报的,一律约谈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坚决落实“凡提必核”的要求,同时把换届时拟继续提名的人选对象,拟提名为代表、委员的县级以上干部都纳入抽查范围。去年8月份以来,共完成了市直部分单位干部考察、县区换届提名差额人选等6批共188人的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对漏报的领导干部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对存在瞒报问题的3名干部提出影响提拔重用的意见。
  11.关于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去年8月19日,市委召开了“双联双创”活动推进会,对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委常委带头为所在党支部党员上专题党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持久地反“四风”、改作风。深入推进庸懒散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开展了乡镇纪律巡察“回头看”和对市直部门单位的巡察,各级干部的作风有了进一步转变。严格执行精文简会相关规定,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现有文件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可以“两办”名义印发的文件,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可以市直部门名义印发本系统文件,不以“两办”名义印发;能以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召开的会议,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召开的协调会、推进会、观摩会、交流会等,一律不以市委、市政府会议通知下发。
  (四)关于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办理情况方面。
  省委巡视组巡视“回头看”期间,共移交市纪委问题线索46件涉及53人。截至目前,办结44件,正在办理2件,其中立案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通报批评2人。省委巡视组共移交市委组织部信访举报件15件,其中,建议了解关注2件,参考1件,其他12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省委巡视组共交办我市信访事项239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化解17件。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管党治党全面走向严紧硬
  尽管我市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工作中还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四风”问题尚未彻底根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庸懒散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穿“隐身衣”、躲“青纱帐”等规避监督的行为时有发生;少数党员干部公仆意识淡化,联系服务群众不够深入;贪污、挪用、侵占公款等“小官贪腐”问题在基层仍然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尚未彻底纠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等。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继续从思想上找根源、从行为上抓整治、从制度上促规范,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持续推进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往前推进。协调三个专项小组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协调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督促检查组继续抓好督查工作,采取现场督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县区、各责任部门落实工作的调度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整改重心下移,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巡视整改后仍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
  二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从党委(党组)自身建设抓起,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督促各级党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排名前列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支持各级纪委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及时总结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健全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难题。督促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纪律巡察、双向约谈、考核评价等制度,坚决抓好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回头看”成果,从源头上建立起严密的防范机制。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把各项制度上升到纪律高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是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用整改成果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扎实做好换届工作,严肃换届纪律,严格组织程序,确保平稳有序换届,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头等大事,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把整改工作的成效转化为动力,继续保持全市和谐稳定、加快发展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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