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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某小区阳台顶棚玻璃爆裂 到底该谁维修?

2017-01-09 09:11:23 来源: 搜狐焦点网

菏泽万家新城B区3号楼东单元24005室业主贾女士近日拨打“市长热线”反映,他们的房屋位于该楼的顶层,阳台为玻璃封闭造型;2016年11底,她发现阳台顶棚的一块玻璃爆裂,多次找物业公司要求维修,至今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业主:保修期内玻璃爆裂,多次反映未解决
   1月5日,牡丹晚报记者赶到贾女士家中。据她介绍,2015年5月8日,他们拿到新房的钥匙,经过简单装修,于当年6月入住。
   贾女士家的阳台长8米,顶棚是用4块钢化玻璃封闭的玻璃雨棚。虽然用玻璃封闭起来的阳台造型美观、独特,但是,炎热的夏季,钢化玻璃无法遮挡强烈的阳光照射,放在阳台上的洗衣机外壳和简易衣柜的塑料撑均被晒坏。为遮挡强烈阳光,贾女士找来工人在阳台玻璃顶棚下方大约30厘米处安装了木板吊顶。
   2016年11月底,贾女士在阳台上照镜子时,通过镜子看到了阳台顶棚的玻璃爆裂了。“木板是用来遮挡阳光的,但是,搭建木板之后,直接把玻璃挡住了,我无意间从镜子里看到了屋檐外侧的玻璃边缘出现爆裂。”贾女士说,她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小区物业公司,可是,物业公司带领开发商工程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后,称玻璃不在保修范围内。
   随后,贾女士向牡丹晚报记者出示了他们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书。在“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一页上,明确标注着“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商品房买受人之日,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顶棚出现质量缺陷,均由本公司在保修期限内免费承担保修责任”。贾女士指着合同上的“较低保修期”一栏告诉牡丹晚报记者,顶棚的保修期为2年,他们的房屋目前仍然在保修期内,所以,出现问题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
  开发商:现场查看非自然损坏,不负责维修
   牡丹晚报记者查询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的回复单,在“办结情况”一栏,看到牡丹区住建局热线办的回复结果为:建设单位回复,该业主家玻璃为人为破坏,建设单位拒绝维修。
   为了解情况,记者首先联系了该小区物业——牡丹区郡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董姓负责人。据她介绍,自从贾女士将问题反映到物业公司,她就多次到家中查看,由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阳台顶棚的钢化玻璃是双层的,分为上下两层,这户业主家的玻璃下层有划痕,并从划痕处往外扩散,出现了多条裂缝。”她说,物业公司和施工方、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起到楼顶查看,并用手在玻璃的上层触摸,发现划痕处并没有破裂的痕迹,由此判断,是玻璃的下层出现破裂。
   她告诉记者,如果钢化玻璃是自然暴晒出现的爆裂,应该是从玻璃的一角往外扩散,而贾女士家的玻璃裂缝是从划痕处往外扩散。确定玻璃非自然损坏后,她把工作人员在楼顶查看时拍摄的现场照片发给业主,并将查看情况发送给贾女士,但没有得到认可。
   随后,该小区开发公司——菏泽齐鲤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的一位负责人也给出了相同的说法。
   “顶棚玻璃是在业主吊顶之后才出现的裂缝。”这位负责人说,阳台上的双层钢化玻璃是下层出现的裂缝,又考虑到业主家对阳台进行了吊顶,所以,他们推断是其在吊顶过程中不小心碰到玻璃,才造成顶棚玻璃爆裂。“在玻璃上能够看到明显撞击的痕迹。”他表示,如果顶棚玻璃确实属于质量问题,开发商可以负责维修,但是,该户业主家的玻璃属于人为破坏,他们不负责维修。
  主管部门:双方存在争议,可以找第三方进行鉴定
   对于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给出的玻璃系“人为破坏”的结论,贾女士十分不满。她表示,工人在吊顶的过程中并没有碰撞玻璃。
   这个问题究竟应该如何处理?牡丹晚报记者咨询了市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表示,钢化玻璃出现质量问题,业主首先应该查看购房合同,确定钢化玻璃是否在保修期之内;如果在保修期之内,应该通过小区内的物业公司上报给开发商,让开发商进行维修。但是,对于双方目前存在的争议,物业科也不好判定,他建议双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找第三方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维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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