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记者从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自8月1日起,“老证”落宗费,房屋转让手续费和查询、出具证明费均取消,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凭“老证”(国土证、房产证)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市民,可免费(绘制房屋分户图)落宗,不再收取落宗费(即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28.8元/幅)。
房屋转让手续费方面,根据财税〔2017〕20号文件,原来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房屋转让手续费(存量住房4元/平方米;存量非住房,计税价格1%)已取消。
查询、出具证明费方面,衡阳市城区契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前有、无房证明的查询及证明的出具;查询出具房改房、集资房等清房证明;查询出具廉租房等证明;查询出具银行贷款前有无抵押、查封证明;查询出具商品房备案合同解除、变更备案手续前的证明;查询出具公、检、法、纪委等司法证明项目均免费。
据登记中心负责人初步估计,以上收费项目的取消,政府财政收入将减少688万元/年(其中落宗费300万元、房屋转让手续费356万元、信息查询费32万元),反映出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职能进一步增强。(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