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起我省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
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9月30日,将全省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10 月15 日起,在全省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价费[2009]162 号)同时废止。
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后,各级价格、财政部门应同步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其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本系统具体实施收费单位名单和变动情况,及时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告,并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对未进入网上公示名单的收费单位,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向其缴纳费用。各收费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于每年5 月底前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来源:衡阳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