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本级首张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在衡阳全面落地实施。那么,不动产登记涵盖哪些范围?由谁负责?实施不动产登记后,对老百姓生活又将带来哪些影响?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蒋远翔。
10类不动产权利可以登记
蒋远翔介绍,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涵盖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共10个类别。
衡阳市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其所属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和信息查询等有关业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过渡期内暂由原发证机关办理,过渡期后纳入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办理更便捷 交易更安全
蒋远翔表示,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实施不动产登记后,转卖房屋时不用多个部门来回跑,办理手续将更加便捷。同时由于可以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一房多卖”风险也大大降低,交易安全更有保障。
打个比方,张三卖房子给李四,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后,张三、李四的房屋交易信息就在衡阳市不动产的数据库和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都保存了交易信息//产权纠纷会不断减少
“老证”停发 但仍然有效
这位负责人介绍,从今天开始,城区各类不动产的登记业务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统一颁发《不动产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停止发放。
原有的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国土使用权证,在不发生权利人变化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原来的房屋证、国土使用权证如果权属内容发生变化,就必须到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转自:衡阳广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