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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一小区改建 开发商被曝兼城管副大队长

2013-04-06 11:19:09 来源: 三湘都市报

  本报4月3日讯 开发商将小区通道改建门面,小区居民敢怒不敢言。记者采访后发现,开发商不仅在当地“很有影响”,还身兼城管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通道被改建门面

  居民敢怒不敢言

  “小区的通道怎么能够改建门面?这样会影响居民出行,还妨碍消防车通过!”近日,衡阳市长丰大道金星小区的居民反映,小区通道被开发商改建门面,正在建的门面没有相关规划审批手续,属于违章建筑。

  4月3日上午,记者在金星小区现场看到,第6栋与第7栋之间已经被围挡围住,里面满是施工用的脚手架,已完成了排名前列层的施工建设。居民介绍,金星小区第6栋与第7栋之间以前没有建筑,是个通道。“不久前,开发商要将这里改建几个门面。”

  对于此违章建筑,多数居民敢怒不敢言——因为开发商是在当地“很有影响”、并且身兼开发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的万克增。面对采访,多名居民摆手摇头,称“自己不清楚”,要记者采访其他居民。

  先上船后补票?

  “规划手续正在办理”

  开发商怎么会是城管大队的领导?改建门面到底是否经过了职能部门审批?带着疑问,记者来到衡阳市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据了解,金星小区的通道确实是万克增参与所建,但目前并没有完善的规划手续。

  衡阳市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沈主任提供了一份“土地使用协议书”。协议书显示:通道地段为125.24平方米,属万克增与他人共同受让所得,作为商业用地使用。

  记者注意到,协议书的甲方是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议”上的信息显示,该地块为开发区规划区内土地,万克增等人支付土地成本费用,便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

  对于居民反映改建门面属违章建筑一事,沈主任介绍,目前该建筑的相关规划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对此,金星小区的居民表示,开发商不应“先上船后补票”,更何况其是城管大队的副队长,更加不应该带头建违章建筑。

  开发商身兼城管副大队长

  并“吃空饷”?

  在开发区城管大队的通讯录上,“万克增”的名字赫然在列,并注明为“副大队长”。

  对于万克增的身份,开发区城管大队大队长范勇介绍,万克增是临时工,只是“针对单项工作(征地拆迁等)”,从工作出发需要其配合,遂授以“副大队长”头衔。

  对于万克增此人,沈主任介绍,万克增是当地村民,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因为开发区当初一些工作不好开展,才请了万克增。沈主任同时表示,“万克增都好几年没上班了”。

  范勇表示,万克增平常没有上班,城管大队也没有每月给他发放工资,只针对单项工作,才给万克增支付费用。

  但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一部门工作人员透露,万克增每月都有领取1200元至1400元不等的工资,其工资是通过在建设银行开办的工资卡结算。

  相关法律

  占消防通道可处5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可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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