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欧水岭107、108、117—119号土地上的违章建筑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副市长朱玉萍日前作出批示,要求依法依规拆除该栋违章建筑。
2010年9月3日,一家公司通过拍卖,依法依规获得了雁峰区欧水岭107、108、117—119号,但尚未开发,土地就被别人非法侵占,建起了一栋违章房,虽然从房子挖基脚开始,当事人就向职能部门进行了举报,规划部门也屡次执法,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两次对该违章建筑进行了查封,但封条竟两次被撕毁,最终该违章建筑已建至第五层,有封顶迹象。
从2011年开始,衡阳晚报对该栋违章建筑进行了连续追踪报道:2011年4月14日,本报以《居民区内违章建筑拔地而起》为题对该事件予以报道;2012年1月17日,本报再次以《这栋违章房为何越查建得越高?》为题,整版报道了这一事件;2012年6月18日,本报以《这栋违章建筑已建到第五层了》,继续锲而不舍地进行舆论监督。
7月11日,记者采访了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汤绍锋,他表示,就欧水岭107、108、117—119号土地上的违章建筑问题,市规划局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报告,建议由雁峰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拆除,市委常委、副市长朱玉萍对报告作了批示。目前,市规划局正与雁峰区政府就该项工作进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