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在衡山县物价局获悉:衡山县新建商品房销售在5月1日限时内全部实现“明码标价”、“一房一价”。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行为,衡山县出台了《衡山县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实施办法》、《衡山县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从5月1日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做到一套一标。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等安装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记入购房合同的前期物业收费标准以及代收的服务费必须经审批再执行。该县还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到物价部门进行申报,并在商品房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房标价需使用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标价签,标示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5月1日,衡山县物价局抽调13名精兵强将分成6个组,分别进驻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来源: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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