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焦点广州讯】8月17日下午,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监管平台的建设、租购同权、承租人利益维护等,进行了详细规范。
小妹划了一下重点:
<1> 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
条件:
①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②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2> 集体户口可落户至公租房。对于北京集体户口拥有者,这被认为是一项重大利好。
↓政策原文↓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通知》的目的在于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出租住房合法、主体权责明晰、市场行为规范、租赁关系稳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制度;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引导居民形成先租后买的梯次消费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面我们来分析分析里面详细的内容,在“购租同权”方面有不少创新:
1、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对于北京集体户口拥有者,这被认为是一项重大利好。也即,集体户口可落户至公租房。
在广州,集体户口只能挂靠在街道,并没有属于自己独立的户口,而北京的这一新政,实际上就是让租住公租房的人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独立户口,是一个非常创新的点。
2、在义务教育入学方面,《通知》明确,承租人为非北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和其他证明文件,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承租人为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3、根据《通知》,北京市住建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开放、共享原则,组织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设立监管平台,也被认为是此规定的一项亮点。
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连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由网络交易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查询、信用评价等对外服务。
新政还规定,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要包括出租住房、租赁当事人身份、租期、租金等信息。
此外,文件还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
《通知》还表示,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房屋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