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焦点广州讯】今天下午,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对公积金新政的解读。广州公积金新政在昨日(3月20日)发布,对首付比例进行了部分的调整。
政策执行时点
2017年3月17日及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按原政策执行。
政策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异地贷款,不适用于广清帮扶贷款。
住房贷款记录认定依据
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以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为准。办理异地贷款的,贷款记录以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和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为准,若上述缴存使用证明上显示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但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未显示的,仍认定其有贷款记录。
住房贷款记录认定范围
住房贷款记录认定范围是全国。即外市的贷款记录也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