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广州搜狐焦点网 > 广州新房 > 新闻中心

荔湾一买家晚了3个月过户 房子贵了40万

2017-03-13 07:54:25 来源: 搜狐焦点网

2016年5月,买家丁某通过某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了业主梁某位于荔湾区的某物业。经过多次的上门看房,丁某最终与梁某达成一致交易意向,愿意以26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房屋。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丁某告诉梁某正在办理入户广州的户口迁移手续,预计两个月后能办好,就可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预计最迟签约后3个月可获得银行同意贷款通知书,并正式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梁某同意了丁某提出的过户时间要求,于是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丁某支付梁某5万元的定金。

由于某些原因,直到8月底丁某的户口迁移申请迟迟未能办好,更不用说去银行申请房屋按揭手续了。梁某在这3个月内也多次书面催促丁某一起去办理网签等交易过户手续,但丁某因户口问题始终无法办理后续手续,丁某希望业主能够再宽限一个月。

但由于房价上涨,梁某周边同类房屋已涨到300多万元,梁某认为自己已多次催促丁某办理过户手续,已尽业主业务,而丁某无法配合办理手续已违反了合同约定,故提出可以再宽限2个月,但丁某要以300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要不就没收定金解除合同。丁某无法再拿出更多资金,无奈只能与梁某解除合同,并支付了2万元的中介服务费。

分析:无法约定时间交易过户,也要给中介费

根据《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案例中丁某就是对办理入户迁移时间等估计不足,导致最终无法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办理贷款及交易过户手续,而且还需支付中介服务费。

作为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除了需要准备购房资金外,也要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评估。

【推荐阅读】

楼市315 搜狐焦点教你买房放心房

又一世界500强落户黄埔 自住投资价值齐涨

广州房贷优惠再收紧 9折成定局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

最新楼盘

新世界凯粤湾

新世界凯粤湾

48000元/㎡

荔湾

查看详情
珠江·海珠里

珠江·海珠里

50000元/㎡

海珠

查看详情
房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