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焦点广州讯】今日一则有关佳兆业破产消息不胫而走,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突入破产,有点不科学。随后佳兆业官方发表声明,表示公司运转正常,“申请破产”为不实报道。
以下为佳兆业的澄清原文:
今日,有相关媒体刊发我司于纽约“申请破产“的不实报道,我司作如下澄清:
一、我司境外债务重组协议安排已获香港高等法院及开曼大法院接纳,并将于2016年5月20日举行债权人大会,就重组协议进行投票。我司预计将有超过90%的境外债权人支持该协议,并且预计香港高等法院及开曼大法院将批准该项计划。
二、根据美国法典第11篇第15章“外国诉讼程序于美国认可的机制”的规定,我司在纽约提交了申请,以确保香港高等法院批准的重组协议安排在美国生效,以令所有债权人接受香港高等法院批准的重组协议的条款约束,同时,禁止极少数未接受重组协议且未受香港法院及开曼群岛法院司法管辖的债权人在美国采取相关行动。该申请行为不属于破产申请,相关媒体报道失实。
三、我司目前运营状况正常,境外债务重组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中。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佳兆业公告原文截图
破产保护不等于破产清算
破产保护(bankruptcy protection)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通常意义上的“破产”是指“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就是清算资产,关门还债。而破产保护则类似于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安全气囊”,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
在破产保护期间,债权人不得强制要求还债。破产企业,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企业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企业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企业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通过资产的重新整合以及剥离不良资产,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轨,甚至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但如果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重组失败,最后还是要破产清算。
破产保护是为了债务重组。按现在的市场情况,佳兆业也不可能重组失败。但有的媒体直接就截取了破产两个字,搞得像破产清算一样,造成了歧义。
据搜狐焦点网统计,目前佳兆业广州在售待售项目有4个,分别是佳兆业天御、佳兆业1号、佳兆业天墅、佳兆业城市广场。其中,4月25日佳兆业天御开盘当天便取得热销九成的佳绩《疯狂复式豪宅 佳兆业天御首推即劲销九成》,这也体现了佳兆业目前良好的运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