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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停车价格不能交给伪市场

2015-07-27 07:49:29 来源: 信息时报

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有关人士日前透露,住宅停车费价格或在两个月内放开,但该消息未得到广州市发改委的确认。很多业主认为,小区停车位是垄断管理,未建立业委会的小区,或是业委会没有议价能力的小区,应继续执行限价。

需要指出的是,今年初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属于指导性意见,而非指令性文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何时实施、如何实施。而且该通知明确要求,对已具备竞争条件的7项服务价格,要抓紧履行程序放开价格,其中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但是,所谓的完全竞争市场,是指竞争充分而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一种市场结构,处于垄断管理模式的住宅停车市场,并不具备完全竞争条件,因此不宜以竞争市场的观点去支持价格放开。

回顾广州市住宅建设中停车位配建标准的演变,不可谓不明确。2006年,市交委曾表示,新建小区住户和车位配建标准年内出台,建议配建标准提高至一户一车位;2007年,市规划局出台指标体系,规定住宅区内每2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一个停车位;2012年,《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实施,规定每10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应当配建1.2—1.8个停车位,这意味着,新建住宅有望实现平均每户至少一个车位。

然而,揆诸现实,有多少新建住宅小区在停车位配建方面遵守了各相关规定?如果新建小区确实配建了一户一个的停车位,广州今年上半年怎会有10个楼盘的一手停车位价格突破50万元/个?住宅小区的停车位管理又怎会形成开发商或物管的垄断模式?有车业主又怎会对放开住宅停车价格忧心忡忡?

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对一众业主已有欠账。可现在,却不是要求开发商还清欠账,而是依赖欠账所生成的稀缺资源与业主讨价还价,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在商品房市场中,购房的消费者历来就没有话语权,开发商也总是以市场名义操纵价格。这种背景下,寄望于放开住宅停车价格,让业主去跟开发商或物管博弈,让后者尊重业主意志,简直是痴人说梦。

就在昨天,新华社发布调查文章《小区车位费:开发商“有权”任性涨价?》。文章介绍,在广州等国内多个大城市,都曾发生过因小区车位费上涨引发的业主不满情况。譬如广州某小区,去年开发商之于车位的定价明显高于周边小区,今年物业又将停车费上涨了60%,业主不得不反复维权。住宅停车价格尚未放开,矛盾已然凸显,那么,完全放开之后的乱象与纠纷也就可以想见了。

所以,慎重起见,按各住宅小区业委会情况分步放开停车价格,才是明智选择。如果完全交给“伪市场”,只能延续并加剧消费者与开发商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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