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南明区被国土资源部表彰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据悉,南明区以创建全国土地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为契机,优化调整各类规划和用地标准,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形成了占地少、产出高的经济发展形态。按照“告别棚户危房,共建美好南明”的发展主题,大力实施棚户危房改造。过去五年,南明区共投入1300亿元,完成16个大型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近3万户9万余人受益;围绕创建创新型中心城区发展思路,通过产业转型和结构升级,引导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退二进三”,突出抓好大数据、大健康、大文化、大旅游、大楼宇五大产业,使土地资源向具有集聚效应、生态保护、产出更优转变,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增幅达28.5%,增幅居全省排名前列;积极探索“立体城市”的建设模式,进一步盘活地下、地上空间,以修建地下商场及停车场、隧道、地下过街人行道和机电设备库等形式,在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同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约180万平方米。
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高级达标评比表彰活动,旨在提升国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实地考核、第三方调查测评等环节,综合各方测评后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