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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物业费 业主差点上了征信“黑名单”

2016-11-22 07:47:59 来源: 人民网

浙江慈溪古塘街道青少年宫路社区某小区原业主王先生,因为小觑1456元物业费问题,差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好在当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配合了慈溪法院执行法官的工作,让事情最终得以圆满结束。

昨天(11月16日),慈溪法院透露了这一案件。

慈溪的王先生,此前在青少年宫路社区某小区有一套房子,由于某些原因,从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4年间,共计欠缴小区物业公司1456元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今年7月初,该物业公司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他立即支付1456元物业费。

到了7月13日,本案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王先生虽知自己被告上法庭,但抱着跟物业的关系已然闹僵、多说无益的心态,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仍拒不到庭积极应诉。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然而,判决生效约3个月后,物业公司依旧未收到王先生交来的费用,随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我已经弄好了!”今年10月,当执行法官首次电话联系王先生时,刚说完一句话,王先生便极不耐烦地把电话挂了。

直到听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虽是小小的物业费,也可能被上失信“黑名单”,王先生才愿意配合调查。

“那套欠缴物业费的房子我十几天前卖掉了。因为房屋买卖时需结清物业费,我当时就打算把钱结掉。”王先生说,小区今年刚换了物业公司,因一时联系不到前物业,便说明情况后将钱暂交现在的物业公司。

执行法官联系两家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发现王先生确实将拖欠前物业的钱交到了现在的物业,但所交数额并不足。目前,现物业已将款项转交,不足部分再从王先生的银行账户补扣,案子最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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