¹ã°²
¹ã°²搜狐焦点网 > ¹ã°²新房 > 新闻中心

房价超百姓承受能力对房地产或是灾难

2016-04-20 08:46:51 来源: 现代快报

近日,江苏省价格协会对二季度居民消费价格预期所做的调查报告显示,256位被调查专家学者中,预计二季度房价上涨的有203人,占79.3%,这是近三年来看涨房价比例较高的一次。
  针对房地产市场目前的局面,江苏省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孔祥平呼吁,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在土地出让及商品房销售中,能更多考虑未来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在房价上能有更多理性。“如果房价超出了市民承受能力,没人买房了,我想,带给房地产企业、市场的可能是一种灾难。”
  现代快报记者 张瑜
  近八成人预计二季度房价会涨
  从本次价格预期调查来看,预计二季度房价会涨的约八成,预计总体平稳的接近两成。相对而言,预计房价下降的只有5人,占比1.95%,与一季度的6.67%相比,下滑到极低占比。
  省物价局副局长孔祥平介绍说,从这次房价预期走势图来看,随着国家房地产去库存新政的实施,买卖房子成本进一步降低,商品房交易数量增加的同时,部分城市房价迅速攀升,地区间差异依然明显。这在不同城市中有明显表现,在房价预期调查中增加了对调查对象所在城市的预期,其中南京(楼盘)、苏州(楼盘)两地除了各有1人认为房价基本持平外,其余调查对象均认为房价上涨,占比远远超过平均79.3%的预期。
  “其他11个省辖市房价预期,有趋同迹象。”孔祥平说,一季度的房价预期中,南京、苏州以外的市以稳定为主,苏北几个市认为可能会稳中有降。而二季度预期调查中,总体上是稳中趋涨的趋势,南京、苏州以涨为主,其他地区是稳中有涨。
  物价部门从未对商品房“限价”
  自去年以来,省物价局一直在对房价保持高度关注。“在不同的场合,我们一直呼吁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在土地出让以及商品房的销售中,能更好地考虑未来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在商品房价格上能够有更多理性。”
  此前,曾有开发商表示物价部门对备案价格进行“限价”。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孔祥平明确回应称:从来没有采取过“限价”。他说,“现在南京、苏州等地采取的是商品房备案管理,备案管理不是对商品房"限价",房价主要是市场调节价,地方价格主管部门采取了适度规制,用备案管理方式去约束开发商价格行为和价格水平的变化,希望商品房价格的运营能保持一种理性。”孔祥平指出,商品房市场不是短期的市场行为,任何有理性的开发商,都希望市场能够有相对稳定、长期、有利发展的环境。“只有市民能买得起房子,才会有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才稳定,地方公共设施建设才会得到保障。”他说,“如果房价超出了买房人承受能力,没人买房了,带给房地产企业和市场的可能是一种灾难,所以我们一直呼吁开发企业,用理性的行动去做市场开发的安排,就是希望开发者的利益与购房者之间,通过市场运营达成一种平衡。”
  上月大涨3.5%,南京房价十三连涨
  制图 李荣荣
  全国
  南京
  到今年3月份为止,南京房价已经一口气连涨13个月了!国家统计局昨天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变动情况显示,3月份南京房价环比大涨3.5%,再创本轮上涨周期的较高涨幅。
  全国
  上涨城市大幅增加
  在暖风频现的政策下,全国房地产的去库存效应正在逐步显现。3月份的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里,新商品房和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分别有62个和54个,分别比2月份增加15个和20个;下降的城市个数分别为8个和13个,分别比2月份减少7个和15个。
  统计局表示,尽管绝大多数城市房价环比都出现上涨,但城市间涨幅差异仍然较大,上涨过快的城市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其房价涨幅远高于其他城市,其余二、三线城市房价走势相对平稳。
  在江苏纳入统计的4个城市中,除了南京之外,无锡(楼盘)房价3月份有明显变化。数据显示,无锡3月份新房价格环比大涨2%,二手房环比涨0.9%。扬州(楼盘)和徐州(楼盘)新房分别涨0.4%和0.6%。二手房方面,扬州持平,徐州涨0.4%。
  南京
  已连续上涨13个月
  如同加速的火车,南京的房价近几个月越涨越快。3月份南京新房环比上涨高达3.5%,已经连续第13个月上涨,同比涨幅也因此高达17.8%。今年1月和2月新房价格的涨幅分别是2.5%和2.7%,3月份的涨幅则继续呈现加速的迹象。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涨势加速,但南京的房价涨幅排名却下滑了。3月份厦门(楼盘)和合肥(楼盘)异军突起,新房价格分别大涨5.4%和4.6%,占据了70城房价的前两位;之前一直保持先进的深圳(楼盘)新房涨幅为3.7%,滑落到第四;上海(楼盘)房价涨幅为4.3%,滑落到第三。南京房价涨幅从今年前两个月的第三变成了第五。
  二手房方面,南京3月份出现了多达3%的涨幅,排在全国第六。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
房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