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灾祸不断,无论是天津爆炸事故,还是四川强降雨,皆无可避免地造成了一定个人财产的损失,房子无疑是其中的较大头。
无怪乎,房地产行业亦被诸如这样的新闻:“天津海港城业主要求退房或政府回购受损房屋”,或是“四川强降雨56.4万人受灾 多地楼房被淹受损严重”等抢占 了头条。那么问题就来了,因灾造成的房产损失是否可以挽回?经济损失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本期解密维权由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黄磊律师、胡胡晓律师、 律师助理钟晓丽为您详细解答。
搜狐焦点网:因灾受损或倒塌的房屋该找谁赔偿?开发商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及时向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第十五条规定,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 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因此,因灾受损或倒塌的房屋是由政府或相关机构提供一系列的救助和灾后重建、补助等政策,并非由开发商或政府赔偿,但若房屋本 身存在质量问题的话,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