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州城市建设官方微博爆料,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同时,@福州建设发展官方微博上也爆出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南京市等10个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复函》。复函指出,同意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如果此传言为真,那么厦门很有可能会成为福建省内排名前列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
其实,早在广州发布“租售同权”政策之前,上海、深圳、北京等一线城市已先后出台了加快租赁住房发展的相关政策,且政策的强度、执行的力度均超越以往,显示出各地推进“购租并举”的决心。
例如,近日上海在住房租赁市场上也做出大动作。7月4号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发布公告,公告显示浦东张江、嘉定新城两幅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值得关注的是,两幅土地出让年限均为70年,但是土地用途为“租赁住房”,在年限内严格遵守只租不售原则,开全国先例。
其实,为平抑过热的房地产市场,中国政府在严加限购的同时,也早就开始从政策上鼓励发展租房市场。2016年6月发文明确支持开展租赁业务,首次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提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如今广州住房租赁新政、上海租赁住房用地挂牌等措施都说明了政府对于租赁市场的扶持。而此次传闻厦门将成为中国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想来也并非空穴来风。或许在不远的将来,福州也将加入租赁新政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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