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福州国土资源局发布了2017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据公告内容显示,7月28日上午9:0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将出让宗地2017-12、13、14、15、16、17、18、19、20、21号地块。本次共计出让10幅宗地,总面积约929.49亩,包括住宅用地8宗、地下停车场用地2宗。
10幅地块具体信息如下:
一、宗地2017-12地块
据了解,宗地2017-12号地块位于仓山区东岭路东侧,出让面积为156496㎡(合234.74亩),用途为住宅用地(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商服用地(40年),容积率要求1.0以上、1.8以下(含1.8),该地块起始价359300万。
宗地2017-12位置图
据公告显示,宗地2017-12号须提供住宅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96个标准停车泊位,用于统筹安置,其中:住宅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按照5175元/平方米回购,商业由仓山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5175元/平方米回购,停车泊位由仓山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10.78万元/个回购。
二、宗地2017-13地块
据了解,宗地2017-13号地块位于仓山区建新南路北侧,出让面积为33990㎡(合50.98亩),用途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容积率要求1.0以上、2.3以下,该地块起始价84400万。
宗地2017-13位置图
据公告显示,宗地2017-13号须提供住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90个标准停车泊位,用于统筹安置,其中:住宅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按照6420元/平方米回购,商业由仓山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6420元/平方米回购,停车泊位由仓山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17.93万元/个回购。
三、宗地2017-14地块
据了解,宗地2017-14号地块位于仓山区淮安半岛,上下店路西侧,出让面积为64890㎡(合97.33亩),用途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容积率要求1.0以上、1.82以下(含1.82),该地块起始价212600万。
宗地2017-14位置图
四、宗地2017-15地块
据了解,宗地2017-15号地块位于晋安区居住主题公园南侧,出让面积为55489㎡(合83.23亩),用途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容积率要求1.0以上、2.5以下,该地块起始价176700万。
宗地2017-15位置图
据了解,宗地2017-15号须提供5.0025万平方米住宅、1.5万平方米沿街独栋商业用房、90个标准停车泊位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进行回购。住宅、商业回购价格按照5715元/平方米确定;停车泊位回购价格按照13.88万元/个确定。
五、宗地2017-16、17、18、19地块
据了解,宗地2017-16号地块位于晋安区宦溪镇罗汉村,桂湖后垄小区地块一,出让面积为131987㎡(合197.98亩),用途为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要求1.0以上、1.2以下,该地块起始价120900万。
宗地2017-17号地块位于晋安区宦溪镇罗汉村,桂湖后垄小区地块二,出让面积为15988㎡(合23.98亩),用途为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要求1.0以上、1.2以下,该地块起始价14700万。
宗地2017-18号地块位于晋安区宦溪镇罗汉村,桂湖小区地块一,出让面积为77113㎡(合115.67亩),用途为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要求1.0以上、1.5以下,该地块起始价88300万。
宗地2017-19号地块位于晋安区宦溪镇罗汉村,桂湖小区地块二,出让面积为48111㎡(合72.17亩),用途为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要求1.0以上、1.2以下,该地块起始价44100万。
宗地2017-16、17、18、19地块位置
据公告内容要求,此次出让的宗地2017-12、13、14、15、16、17、18、19号开工时间为交地后9个月内,竣工时间按照建筑限高确定,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50米的,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建筑限高大于50米且小于或等于80米的,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建筑限高大于80米的,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宗地2017-12、13、14、15、16、17、18、19号竞得人应自开工后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六、宗地2017-20地块
据悉,宗地2017-20号地块位于仓山区福湾路东侧,东岭路北侧,出让面积为34889㎡(合52.33亩),用途为地下为交通运输用地(停车场)(50年),建筑面积要求不超过30000㎡,社会车位停泊不少于500个,该地块起始价5140万。
宗地2017-20块位置
据公告要求显示,宗地2017-20号地面公园绿地以及配套功能用房由竞得人代建,规划及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其中绿化种植的地下空间顶板上标高应当低于地块周边道路地坪较低点2米以下,地下空间顶板上覆土厚度应当不低于2.4米)经福州市园林局审定后组织实施并据此办理验收手续。绿化建设费用按照不高于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按实结算,高于300元/平方米的部分由竞得人承担;地面配套功能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费用按照不高于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按实结算,高于3000元/平方米的部分由竞得人承担,建成后由福州市园林局指定单位接收管理。
七、宗地2017-21地块
据了解,宗地2017-21号地块位于台江区江滨中大道北侧、鳌峰支路西侧,出让面积为2711㎡(合4.07亩),用途为地下为交通运输用地(停车场)(50年),要求地下空间配建的附属经营设施不超过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20%,,该地块起始价970万。
宗地2017-21块位置
据公告要求显示,宗地2017-21号地面公共绿地由竞得人代建,规划及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其中地下空间顶板顶部与绿地地面的高差应不小于1.5米,以满足绿化种植乔木的需要)经福州市园林局审定后组织实施并据此办理验收手续。绿化建设费用按照不高于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按实结算,高于300元/平方米的部分由竞得人承担,建成后由福州市园林局指定单位接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