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为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的精神,结合《安徽省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导则》编制的《阜阳市颍州区区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主要从区域层面梳理并确定乡村适宜的发展路径与建设模式,实现乡村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本规划主要从乡村目标确定,乡村体系规划、乡村用地规划、乡村设施布局,乡风貌规划,全域旅游规划等方面落实上述目标。
二、规划期限
与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为2017-2030年。
三、规划范围
颍州区行政辖区范围。
四、规划定位
城乡统筹示范区、都市农业先行区、美丽乡村连片创建示范区。
五、乡村空间管制
依据对颍州区的发展及各乡镇规划的分析,基于生态环境、用地适宜性评价和资源利用特点,将发展特佂、建设要求、面临矛盾等相类似的村庄进行分类、分区,分为乡村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建设区又分为弹性生长地区、近郊区和典型农村地区。
六、农业产业布局
贯彻落实主体功能规划要求,加强特色农产品生产功能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做“精”泉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做“强”南部近郊农业示范片和西部传统农业示范片,做“特”农产品种养殖示范带,形成“一区、两片、四带”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一区”:即泉河生态经济示范区
“两片”:南部近郊农业示范片和西部传统优势农业示范片
“四带”:苗木花卉产业带、瓜果蔬菜产业带、经济林产业带、特色养殖产业带
七、乡村体系规划
1、对《颍州区村庄布点规划(2014—2020)》的修正
经修正,由村庄布点规划的138个调整为118个,其中中心村由73个调整为59个,自然村由65个调整为59个。
2、镇村体系规划
根据颍州区村镇的规模、职能、特点及发展要求,按照城乡一体的思路把颍州区村镇体系分为重点镇——一般乡镇——中心村——自然村四个等级结构。
重点镇:颍州区经济发展的核心城镇,包括三十里铺镇、袁集镇、三塔集镇、王店镇、程集镇、西湖镇及西湖景区办事处,共7个。
一般乡镇:是服务于“三农”的综合服务中心,是作为颍州区经济发展拓展区域,其主要职能为以农副产品加工、种植业为主,旅游、畜牧养殖为辅的乡镇。包括三合镇、九龙镇和马寨乡,共3个。
中心村:中心村是乡村基本服务单元和农村人口定居的重要载体。原则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中心村,共59个。
自然村:是乡村基层单元,共59个。
八、乡村建设用地规划
1、乡村功能类型划分
为便于引导乡村建设发展,合理控制建设指标,把颍州区乡村村庄按照地理位置可分为城郊型村庄和乡村型村庄。城郊型98个,乡村型20个。
2、乡村居民点管控边界
根据相关规范和现场调研,结合颍州区实际情况,将乡村建设用地指标分为三类:
考虑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将旅游型特别列出。旅游型乡村需配套建设旅游设施,适当扩大用地指标。
九、乡村风貌规划
1、特色村规划
结合各村现状资源禀赋及颍州区对各村的发展设想,把颍州区的各中心村及自然村划分为特色产业型、旅游发展型、商贸服务型、重点整治型、一般村5种类型,按照各自特色引导发展。
规划具有特色的村庄41个,全部为中心村,其中特色产业型18个,旅游发展型13个,商贸服务型6个,重点整治型4个。一般村77个。
2、乡村风貌分区规划
依据颍州区乡土风情、生态格局、自然肌理、建筑风格、区域特征等划分为城乡一体化风貌区、生态旅游风貌区和乡村田园风貌区。
十、乡村旅游规划
结合颍州区旅游资 源,打造“一心三廊一核三翼一带”的空间布局,形成“一心集聚、一核引领、一带支撑、三廊带动、三翼发力、全域发展”的发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