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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出让两宗居住用地 面积达149.86亩

2017-06-14 13:12:50 来源: 搜狐焦点网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经市土委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现场竞价或转挂牌方式供应。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法人企业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同时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2)根据相关规定,参与阜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3)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所开发的商品住宅房屋销售均价不得高于同一区域、同一类别、同一品质的2016年10月份房屋销售均价。

(4)竞得人在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南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阜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5)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180天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排名前列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6)FN2017-30号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主体建筑全部结构封顶);FN2017-31号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主体建筑全部结构封顶)。竞得人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鹿城镇及县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

(7)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总价款外,另需按住宅建筑面积75元/平方米支付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具体按照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居民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的意见》(南政办秘[2017]11号文件)办理。

三、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阜南县FN2017-30、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9日8时至2017年6月28日16时00分,到阜南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16时00分;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7年6月29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提供书面承诺。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各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7、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阜南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竞得人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不得转让股权。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时间

拍卖地点: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中心)

拍卖时间:2017年6月30日15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较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四)阜南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阜南县鹿城镇赵集路49号阜南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刘东坡、周涛、赵萍

联系电话:0558-6765732   6765215   6766375  

值班电话:0558-6712634

开户单位:阜南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南支行

帐号:2081101021000038992

阜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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