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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抚顺沈抚新城秋季房交会购房优惠政策

2015-09-09 09:12:23 来源: 搜狐焦点网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

凡在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商出售的新建商品房,于11月30日前付清全部购房款并缴纳契税的购房人享受以下政策:

1、购新建商品房,免收房交易费、登记费。

2、购新建商品房,按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给予全额补贴。

3、购新建商品住宅并当年入住的补贴排名前列年水、电、燃气费。

4、购新建商品房免收排名前列年物业费。(由开发企业承担)

5、单位组织职工团购30套以上新建商品房(不限于同一楼盘),按每平方米30元给予补贴。

6、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首付比例统一调整至20%。

7、购新建商品住宅,可办理同一户口所有家庭成员在沈抚新城落户。购房落户的,享受养老、保险、就医和子女入学等沈抚新城居民待遇。

8、房交会期间,沈抚新城各参展商均以较低价格销售,让利于民,在房交会公示较低价基础上方享受以上政策。

二、购买二手房

国有土地上二手交易的住宅(不含非住宅)房屋(含经适房、房改房、旧区改造安置房满5年以上,以入户通知单时间为准)。于10月31日前完成转移登记,并缴纳完契税的购房人享受以下政策:

1、免收房交易费、登记费。

2、按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给予全额补贴。

3、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买贷首付比例调整至40%。

4、购房人可办理同一户口所有家庭成员在沈抚新城落户。购房落户的,享受养老、保险、就医和子女入学等沈抚新城居民待遇。

三、办理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1、现场举办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至9月23日,新购商品房政策执行时间11月30日。二手房政策执行时间10月31日。

受理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含春季房交会)

2、地点:沈抚新城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亿丰中心4号楼3楼交易大厅)

3、所需材料

(1)商品房

商品房合同、发票、单户预售许可证、契税票、身份证

期房抵押还需提供抵押证明存根复印件、单户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2)二手房

身份证原件、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四、以上政策由沈抚新城房产局负责解释和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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