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近日在官网上公布2017年上半年商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其中实际成交价格将首次按建筑面积计算,即需低于13561元/平方米核定。
顺德区普通住房标准每半年调整一次,俗称“豪宅税”,是界定普通住房和豪宅的主要依据。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重新设定优惠标准,是按照区政府所审定的2016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的价格(建筑面积9418元/平方米)来制定。具体的标准如下:首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第二,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13561元/平方米。记者发现,与今年下半年的标准相比,前两项均没有变化,实际成交价格则有所调整,而这也被业内人士称之为“豪宅税”起征点。
从2000年开始,顺德区商品房销售、确权、完税环节均采用套内计价,成为佛山少有采用套内计价的区域。在2008年之后,随着顺德商品房合同计价“两价”并存,位于顺德乐从、北滘、陈村的楼盘,开始大幅淡化套内计价概念,仅在签约环节以套内计价,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外来开发商的进入,越来越多的楼盘采用建筑面积计价。
而以往该起征点顺德都是以套内面积计算,今年下半年的起征点就是按套内面积13476元/平方米,而此次则调整为按建筑面积计算13561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