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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商品房预售新规:须公示每个单元销售价格

2009-06-10 10:25:08 来源: 珠江商报 作者:曾慧
  从6月1日起,开发企业在申办商品房项目预售时,必须同时申报每个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建筑分摊面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进行面积差异处理的方式不变。另外,开发企业必须在网上预(销)售备案系统上公示每个单元的具体销售价格,销售价格有变更的,由企业在网上系统上进行修改,但必须在价格变更24小时后方能预(销)售。   ———《关于进一步落实商品房网上备案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顺德区建设局日前根据佛山市建设局《关于整治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及进一步落实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顺德的实际对商品房网上备案工作”作出重申和调整。其中,“公示每个单元的具体销售价格,销售价格有变更的,由企业在网上系统上进行修改并于24小时后方能预(销)售。”是新增内容,也最引人关注。   消费者公开、透明买到心水靓楼   据介绍,该《通知》是佛山市建设局为进一步落实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的使用,以及确保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健康良好秩序而下达的通知。可见,广大消费者是该《通知》最直接的受益者。对此,消费者普遍认为,“公示每个单元的具体销售价格”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用担心自己蒙在开发商花样百出的“价格策略”里。   “以前我们买楼,心里难免觉得不够踏实,既怕楼价不透明比别人买贵了,也怕考虑过多延误时机买不到好单位,只能心甘情愿地被开发商牵着走。”伦教的严先生说,以后在买楼前就能轻松地从网上获知该楼盘,甚至是每个单位具体的销售价格,这样省时又省心,用不着煞费苦心地跟售楼小姐磨嘴皮子。   大部分消费者均对这种“知己知彼”的预售新规定表示充分的认同,但也有极个别消费者提出疑虑:“这是不是预示着我们日后难以通过关系拿到比一般人更优惠的价格呢?”其中,大良的老小姐则对“开发商能否如实公示具体的销售价格”表示怀疑,她说这项工作还有赖有关部门的监督。同时,她建议在公示销售价格的同时,增加“价格浮动幅度”,“譬如说均价6000元/㎡,幅度调整2%,就是说这间房也是6120元/㎡,这样自己心中更有底。”   开发商销售策略要作调整   对比消费者对预售新规定的一致看好,开发商们又有何看法呢?为此,记者采访了顺德本土的一些开发商,他们大部分对《通知》表示理解,从长远来看,这将有利于行业内的公平竞争,有利于楼市的健康发展。然而,也有部分开发商认为“公示销售价格”对他们来说未免过于严格,一直以来顺德开发商卖楼都相对比较老实、地道。   其中,大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对记者说:“每个开发商都有自己的价格策略,要是价格完全公开化,还有什么商业秘密可言?”另外,也有开发商认为,价格不可能一成不变,市场的供求变化对楼价走势有着很强的左右作用,因此公示销售价格的意义不是很大。   站在楼盘销售最前线的代理商则表示,“在网上公布价格,如有调整须在公布后24小时才能销售”这大大限制了现在常用的:“储备客户———看客户反应———调整售价”的销售做法。   业内专家优化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   对于《通知》的内容,业内有关专家认为,针对开发商申办预售证的相关规定变化不大,但“公示每个单元的具体销售价格”的要求在顺德还是提出,这既是落实佛山市建设局的精神,也是进一步让商品房交易的相关环节更加公开、透明,将有利于形成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健康良好秩序。   佛山市房协专业委员会委员李程(李程博客,李程新闻,李程说吧)玺分析说,销售价格不等同于成交价格,这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楼盘的订价应更加审慎、务实了。销售价格是低于还是高于成交价格呢?如果低于成交价格,这必将对消费者的心理产生冲击;如果高于成交价格,也不利于开发商蓄客。因此,新规定对开发商日后的销售、营销策略提出新的考验,同时开发商的利润水平也更加透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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