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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需留心眼 如要落户要先查卖方户籍

2009-05-28 11:03:01 来源: 珠江时报
  王小姐家住顺德区,两年前大学毕业后几经辛苦终于在禅城找到了一份收入稳定的白领工作,考虑到王小姐将来的发展,其父母决定出资为王小姐在禅城区购置一套二手房,将户籍迁到禅城,日后亦可享受禅城区居民的各种福利。事情的发展非常顺利,王小姐在一家小中介的帮助下很快淘到了一套“心水房”。但是,真正的麻烦亦尾随而至。   业主   误信口头约定遭遇有房无户   据王小姐所说,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组织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庭是自己从小到大的梦想,当得知家人打算资助自己购房时,自己是二话没说马上就开始了“淘房”行动,而且运气还不错,在一家小型中介公司的帮助下,王小姐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梦想屋”。 “当时觉得自己是淘到好东西了,加上中介公司的不断催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很快就支付了购房订金和中介费用,对于购房过户的事情自己是既不懂,也不愿意麻烦,就把所有手续交给中介公司代办了。到现在房款也付清了,没想到却搞出了这么大的麻烦来。”一提到自己目前的处境,王小姐就一脸的无奈,“当初卖家亦答应过会尽快迁走,但到现在将近半年了,当我到公安局去打算办理摩托车入户时方才得知,原业主还没有迁走,我根本不能把户口迁进来,而打电话到中介公司询问时,他们却一改当初‘包在我身上’的态度,只是让我自己与原业主协商解决。原业主则一味地推却,迟迟不愿迁走户籍。”   律师   协商解决民事诉讼二选一 “这个问题确实不好解决,按照现行一个地址只能有一个户主的户籍管理规定,前任户主的户籍不迁走,新购房者就没法把户籍迁过来,即使是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将前户主的户籍迁走,购房者只能和老户主协商解决,或者在协商无效后选择发起民事诉讼。”本报法律顾问赵律师说到。   中介   购买二手房户籍问题需留心眼 对于记者的询问,21世纪不动产佛山区域市场主管彭用表示,由于户籍关系到义务教育学位分配、摩托车入户等与业主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这样的纠纷在业内很常见,因此消费者在购房时必须多长个心眼,在合同上以明文约定老业主的户籍迁出时间。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明确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见习记者 招卓臻)   ●新闻资料   户籍之争 他方有法 对于购买二手房遭遇入户难、新老户主“打架”的问题,目前佛山尚无明确规定,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昆明、泉州等地,政府部门已有解决之法,可供参考。 昆明市政府2008年1号文件《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购房者迁入购买的合法房产后,要求在该址落户的,而该址内已落有他人户口的(指房产转让等情形),应当给予办理,并使用同样的住址、门牌。如果原房主不愿迁走,可在通知两次后,将原户迁出原址,由派出所设专户代管;如无法通知,可当场迁入代管户。 泉州市在2007年4月12日正式出台统一规定:“购买二手房,前业主户口不迁出,而新业主需要迁入户口问题,新业主办理产权过户并已实际入住的,可在该房产所在地落户。如前业主未配合迁出或无法联系的,由该房产所在派出所将前业主整户统一移居至该派出所地址上,单独设立一户,由户籍民警统一管理”。   (编辑:佛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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