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焦点恩施讯(文/刘云广)近日,小编从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六届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恩施州将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其中涉及提取政策3项、贷款政策1项,包括取消“为父母、子女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装饰装修房屋可提取公积金”的政策等。
恩施州目前公积金提取范围包括:购买自住住房的或为子女、父母购买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为子女、父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恩施州境内自住房屋装饰装修的;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无自有产权房屋租赁住房的;低收入困难家庭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房屋拆迁还建补差部分支取的;离休、退休的;辞职、辞退、开除等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或户口迁出恩施州或出国出境定居的;家庭成员(夫妻、父母、子女)重大疾病、不可预见重特大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恩施州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是: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收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信用良好,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含配偶)无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借款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家庭成员(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住房,其中: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必须超过房屋总价款的20%以上;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购买州公积金中心按揭贷款合作楼盘的住房的,直接用所购期房抵押担保;购买其他住房的,用住房公积金担保或者用两证齐全的现房抵押担保。
据了解,2016年,恩施州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2亿元,同比增长24.8%,累计提取总额已达33.8亿元。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0.65亿元,同比增长59.03%,累计发放个人贷款总额达67.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