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焦点恩施讯(文/刘云广)根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恩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恩施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方案》和恩市住改字[2015]86号文件精神,2017年1月份,18户住房困难家庭获恩施耿家坪公租房入住资格,其中,城区三办3户,外来务工人员14户,行政事业单位1户,名单如下:
城区三办(3户)
陈天喜 许龙华 许桂豪
外来务工人员(14户)
侯义秀 王艳萍 樊世轩 李红梅 龙 华 张琼仙 华宗普 谭子铖 向 平 龙春艳 杨 芷 邓尚红 许 敏 胡先蓉
行政事业单位(1户)
秦川川
据了解,恩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排名前列,申请人具有申请地城镇常住居民户籍,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第二,申请人在本市城区工作2年(含)以上,且连续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年(含)以上;第三,申请人家庭在申请地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