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焦点恩施讯(文/刘云广)12月14日,小编从恩施州住建委获悉,因电动车火灾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频发,2017年1月1日起,恩施州内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居住类建设工程规要划配建电动车充电库(棚),已建住宅小区要分批增建、改建电动车充电库(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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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小区要统一建设电动车充电库(棚)
自2017年1月1日起,将新建的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居住类建设工程规划配建电动车充电库(棚),纳入行业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审核(审批)、验收项目范畴。
已建住宅小区要分批增建、改建电动车充电库(棚)
对已经投入使用但没有或缺少电动车充电库(棚)的住宅小区,要分批增建、改建电动车充电库(棚)。住宅小区的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为建设责任主体,要合理筹措资金,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棚),参照建设技术要求,规划增建或改建电动车充电库(棚)。
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规范管理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管辖物业区域内电动车的停放充电管理。对小区内现有电动车数量进行清查统计,掌握车主信息,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实施集中停放,并与机动车分区停放,分类管理;配齐配全消防设施设备。制订电动车管理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安排专人巡视,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消除。对停车场电动车充电线路老化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的电动车主进行沟通劝阻,劝其集中停放,对拒不听劝,不集中停放的车主,应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