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4月2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的公积金冲抵工作即将开始,冲抵日为5月22日(星期一)。
据了解,2017年度冲抵还贷政策规定了以下七种不能对冲的情形:不对冲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只对冲等额本息贷款;5月当月首次还款及5月放款的无法冲抵;如果某贷款尚未还过首期,则不对冲;职工冻结、职工转移在途、职工提取业务未做完的不对冲;主贷人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保留当前月缴额的三倍公积金余额,否则不冲抵;截至5月没有逾期才能够冲抵,如果截至5月有逾期则不能冲抵;主贷人和共同借款人各自除去三倍月缴额后,总的冲抵额必须超过月还款额的三倍,否则不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