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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住房公积金可与银行贷款组合使用

2017-04-13 08:20:36 来源: 搜狐焦点网

来源:德州新闻网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3月份开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推出一项便民举措:公积金贷款可以和银行商业贷款组合使用。

举例来说,德城区某事业单位张女士在经开区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商品房,价格80万元。张女士和丈夫目前有存款40万元,且只有一人有公积金。按照公积金贷款规则,张女士较高可使用公积金贷款30万元。现在按照新政策,两人只需再办理10万元的商业贷款即可,而在此之前,张女士只能选择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中的一种。按照目前利率,银行执行的贷款利率为4.9,公积金贷款较高为3.25,如果按照张女士夫妇商业贷款40万元,贷款期限10年,每月需还款4223元,本息50.68万。如果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30万元,每月需还款2931.6元,本息35.18万;商业贷款10万元,每月需还款1055.8元,本息12.67万。这样算下来,每月可节省235.6元,10年可节省本息2.83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除出台公积金贷款和银行商业贷款组合使用外,还进一步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采取零资料提取。凡在市房管中心备案的商品房,所有的销户(离退休、死亡、调离本市)业务,缴存职工凭身份证就可以提取。此外,12329公积金热线服务平台增加到4个座席,确保服务质量。(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郑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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