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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未入住水损费用该谁掏?

2016-06-24 08:05:18 来源: 德州新闻网

“我家新买的房子还没入住,就欠下了水费,并由此产生了滞纳金。这到底是咋回事?这笔钱该谁掏?”近日,宁津县的孙先生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

原来, 2014年,孙先生在县城的阳光巴厘岛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 2015年初交房后一直没有入住。当年6月,他开始对房子进行装修。近期,他到自来水公司交装修以来的自来水水费时,却被告知在装修之前还有20余立方米的水费,且由于没有按时交费,产生了滞纳金,需要他一并处理。“虽然费用没多少,但这个原因以及责任问题我想弄清楚。”

据了解,阳光巴厘岛小区是抄表到户的小区,用户直接与自来水公司衔接。宁津县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水表“自转”,一般是由管道跑漏导致,个别存在管道内气压不稳,带动水表转动的现象。如果入户前管道(也称表前管道)跑水,产生的水费由自来水公司承担;户内管道存在漏点,费用则由居民承担。若是管内气压导致,一般会免除增加的水费。

针对孙先生的问题,宁津县自来水公司派人到他所在小区对自来水水表以及管道进行检测,发现表前管道没有损坏。由于孙先生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户内管道是否漏水难以核查。小区物业证实孙先生在2015年6月5日前确实没有入住。经过双方协商,自来水公司免除了孙先生的滞纳金,但之前20多立方米的水损费用,仍需他自己承担。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入住房屋前,不要打开自来水总开关,可以对水表的数字进行记录,定期进行核查,冬季要为水表做好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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