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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两区同建”成全省学习样本

2016-05-06 07:41:58 来源: 德州新闻网

德州“两区同建”经验将成为全省样本。4日,山东省出台《关于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吸收借鉴德州市“两区同建”等经验,结合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配套发展产业园区,增加农民就业机会,逐步实现居住在社区、就业在园区,促进人口就地城镇化。

据了解,该意见旨在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载体,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根本,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意见提出,各地要抓住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基本农田划定机遇,抓紧研究编制县、乡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明确增减挂钩的规模、布局和时序,统筹安排好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新型社区的规划设计,对居住、教育、服务中心、医疗、电、气、供暖、道路、绿化、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进行合理布局。注重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古村落和古建筑的保护,鼓励各地推出符合农村特点、体现乡村文化特色和生活习俗的建筑群。

同时,合理制定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多元化确定拆旧区农民安置实施方案。根据当地实际,可以采取合村并点方式,引导农民向配套齐全的大型社区、城镇驻地适度集中;可以采取就地改造方式在原址进行安置;也可以采取局部搬迁、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安置。同时,各地在安排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时,要注重与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农村危旧房改造、压煤村庄搬迁、地质灾害避险、库区移民搬迁及精准扶贫等项目相结合,整合各类优惠政策,发挥较大效益。

该意见还提出,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体地位。比如,社区安置方式、安置区选址、社区规划、配套设施、安置补偿标准、安置户型等涉及农民利益的问题,必须充分征求农民意见,依法进行听证、公示。安置区要开展综合评价,禁止周边有污染企业落户,坚决防止因污染问题造成二次搬迁;使用增减挂钩指标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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