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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契税首套房认定按县划分

2016-02-29 17:24:30 来源: 德州新闻网

2月22日起,我市执行上级个人住房交易税收新政,下调契税税率、扩大营业税优惠范围,这是自1992年以来执行个人住房交易政策优惠力度较大的一次。业内人士分析,新政降低了市民房产交易成本,有利于楼市去库存及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首套房144㎡以上契税减半,认定标准放宽了

新政将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范围由家庭少有住房即首套房扩大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少有住房契税方面,将原先的90㎡以下、90至144㎡、144㎡以上三阶变为两阶,90㎡及以下税率仍为1%,90㎡以上的税率为1.5%。第二套房契税方面,90㎡及以下契税税率减至1%,90㎡以上减至2%。

对我市购房者来说,契税减免有多大优惠?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工作人员戴欣介绍说,调整受益较大的是面积144㎡以上家庭少有住房,契税由3%降至1.5%。以市民购买售价为100万元、面积为150㎡的家庭少有住房为例,新政前需缴纳契税3万元,现在只需缴纳1.5万元。

住房认定方面,依据省财政厅、地税局、住建局联合出台的新政,住房情况查询范围为: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举个例子,户籍在武城县的纳税人,如在德城区买房,新政前需在武城、德城两地的房管部门开具房屋权属证明,新政实施后,只需在购房地德城区开具证明。

据了解,我市目前行政区划为德城区、陵城区、宁津县、庆云县、临邑县、齐河县、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乐陵市、禹城市。“市民在武城已买房屋,如果在德城区首次买房,契税缴纳时按少有住房来交。 ”戴欣解释说。

营业税免征按年限界定,带动二手房交易量提升

此次调整的另一个税种是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戴欣告诉记者,与去年“330”新政时颁布的营业税政策相比,本次新政不再区分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统一按照年限进行核征。

假设市民李先生要出售一套已满2年、面积为200㎡的住宅,买入价为180万元,出售价为220万元。按照原有政策,超过144㎡的住宅,即使已满2年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仍需按差额缴纳营业税2万元,新政则为李先生节省了这笔开支。

在德城区东方红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销售人员宋磊介绍说:“近几天接了很多电话,都是咨询契税营业税具体情况的,相信新政会带动二手房交易量提升,加速房源流通。 ”

实施首日受理申报147笔,买房未缴契税也可享优惠

为确保新政顺利实施,2月20日市地税局专门组织办税服务人员集中进行政策辅导。同时在办税大厅前台及时更新《个人销售住房免税证明》等涉税文书。他们还通过张贴公告、增派咨询人员等方式,积极宣传较新税收优惠政策。

2月23日,在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有5名市民正在咨询新政细则。中心主任潘春妹介绍说:“新政实施后,前来咨询业务的市民明显增多,业务办理量也有所增加。实施首日全市受理房屋权属转移纳税申报147笔,其中受理家庭少有住房的47笔,家庭第二套住房的100笔。入库契税144.77万元,免征营业税12.3万元。 ”

购房者如何申请税收优惠?她说,纳税人应向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提交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查询结果的,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时限上,纳税人应在拿到查询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涉税事项。

市民已买房未交契税,能否享受优惠?潘春妹解释说:“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契税营业税,符合新政规定的,均可享受优惠。同时,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契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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