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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小区可售地下停车位 将可办理产权证了

2016-06-29 08:52:51 来源: 大连日报 作者:张建

昨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获悉,为规范我市居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秩序和经营行为,保障停车场经营者和停车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关于规范管理居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场出售、出租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从现在起我市居住小区内,可售地下停车位将可以办理产权证。

什么样的小区地下车位是可售的?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作为可售停车位的,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作为小区内公共停车场和规划为大型公建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的,以出让方式供地,不收取土地出让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出售、出租和改变使用用途。

怎么区分停车位是否可售?看备案证。《通知》规定,在建和已建居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场采取出售、出租(超过1年期合同)方式经营的,应向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停管办)提供相关土地手续。可售停车位,停管办给予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手续;小区内公共停车场,停管办在企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再予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手续。按照公共停车场使用的,停管办给予办理小区公共停车场备案手续,有效期为1年。

可售停车位的产权多少年?跟着住宅主体走。《通知》规定,地下停车场的出让起始时间与主体住宅项目保持一致,出让年期为公建配建40年,住宅配建70年。

什么时候开始执行?《通知》明确,2016年6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怎么办?《通知》要求,应在2017年6月30日整改完毕,到期拒不整改的,停管办负责将其违规、违约信息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信用大连”网站公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国土部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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