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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校毕业生申请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认定

2016-05-31 09:05:13 来源: 大连日报 作者:于艳新

昨日从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我市现已启动市内四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请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工作。

今年认定工作与去年相比有两点不同:一是申请周期延长至7周,申请时间相对充裕,使更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认定申请;二是将留学回国人员纳入认定范畴,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经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今年可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应具有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在市内四区自主创业的;申请之日前,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申请之日前5年内,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房屋;此前未在我市享受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5月30日至7月15日为本次人才住房认定的申请审核时间,申请对象可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填写有关表格,并根据要求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共服务大厅14-15号窗口(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进行申请。

据了解,经摇号入围的租金补贴对象,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赁房屋的每月补贴300元,在甘井子区租赁房屋的每月补贴240元。经摇号入围的实物配租对象,可入住我市列入分配计划的人才公寓,其中沙河口区石门山人才公寓45套,单套面积75平方米左右,中山区春华山小区人才公寓348套,单套面积47平方米左右,甘井子区泉水A区人才公寓435套,单套面积4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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