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新规发[2016]第0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现将拟审批事项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政府网址www.dda.gov.cn及现场公示牌)。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后 10 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进行批复。
大连金州新区规划建设局
2016年4月27日
项目名称: 湾里片区4单元C0405-1地块
项目位置:湾里片区4单元
使用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 48812平方米
容积率:≤1.5(根据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要求,
该项目容积率需同时满足≥0.7)
建筑控制高度:24米
审批事项:规划设计条件
公示时间:2016.4.29-2016. 5.8
咨询电话:87613881
网上反馈意见信箱:dkgongshifankui@126.com
规划设计条件:
湾里片区4单元C0405-1地块规划条件
1 限制性条件
1.1位置:湾里片区4单元。
1.2规划总用地面积:48812平方米。
1.3用地使用性质:工业用地。
1.4容积率:≤1.5(根据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容积率需同时满足≥0.7)。
1.5绿地率:原则不得安排大片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特殊要求的,绿地率不得超过18%。
1.6建筑后退规划用地红线:临东侧道路一侧建筑退用地红线≥2米、临西侧项目用地一侧建筑退用地红线≥5米;临南侧项目用地及北侧道路建筑退用地红线≥10米;临路围栏退用地红线1米;建筑退用地红线同时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
2 指导性条件
2.1建筑密度:≥50%。
2.2建筑高度:≤24米。
2.3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东侧。
3 遵守事项
3.1应按国家规范设置开关站、换热站、给水加压泵站等基础配套设施,由地块权属单位负责投资建成后,将土地证、产权证一次性办给各专业公司或相关主管部门,其建筑面积及布置方式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3.2规划用地内建筑应满足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应符合市政工程设施、无线电收发区、微波通道、军事和国家安全设施等技术规定。
3.3应解决、安置好红线和城市道路范围内土地及地上(下)各类设施的动迁等问题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3.4解决好因规划不同步实施产生的相关问题;新建建筑与周围原有建筑物间距应符合消防、安全、日照、卫生等要求,并保证周边道路、市政等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3.5涉及军事、环保、消防、土地、地质、抗震、交通、电力、邮电通讯、煤气、高压走廊、上下水、绿化、人防、公私房、水土保持、卫生、河渠、防洪等事宜,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3.6管网规划应执行管网规划条件,平面布局规划应充分考虑各项市政管网、配套设置容量及技术要求,做好管网综合规划。
3.7建(构)筑物地下室需设有污水排放设施时,应采用污水提升设备将污水送至室外管网,且该系统应为独立排水系统。
3.8特殊要求:规划用地内地下部分若包含市政公共管线,涉及到保护、迁移改线等工作,需征求规划、城管及管线专业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因此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本地块权属单位自行承担。
4 说明
4.1本条件只作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和编制详细规划的参考依据。
4.2方案设计须由经审核批准勘测设计资格证书的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当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4.3规划总图必须在近期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上绘制(现状地形须经勘察测绘主管部门盖章),近期现状地形图应包括用地周边道路及周边50米范围。
4.4方案应附报建筑主要立面及沿城市干道彩色透视图、鸟瞰图及夜景效果图。
4.5设计方案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法规及技术规范,所涉及的面积、层数、容积率等技术指标以设计单位报送图纸中标注为准;如出现挡光、技术指标偏差及其它技术问题,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承担责任。
大连金州新区规划建设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