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市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 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棚户区改造、住房公积金惠民、普通商品住房认定、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变更、房贷门槛降低、住房供地规模管 控、老年及人才住房保障、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建立、简化相关审批流程等方面,旨在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优先保障人才和养老住房8月底前全域实现“网签”
《意见》明确,优先保障人才、养老住房需求。继续在新建项目中按照10%的比例配建租赁住房,优先满足人才、养老等住房需求。各地区要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大连市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办法》落实好房源安排、补贴标准、房源申请等事宜。
此外,《意见》还明确,大连全域将在8月底前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实现网签业务系统全覆盖,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大连市从4月20日起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规定,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符合提取政策时,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而此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满6个月,并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由9个月缩短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