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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请条件 公租房可以住一辈子

2013-12-15 07:56:01 来源: 半岛晨报 作者:张璐璐

  

  市住房保障中心解答公租房及其后期管理问题

  1 崭新的公租房解决了不少家庭的住房难题。半岛晨报、海力网摄影记者朴峰

  明亮崭新的公租房,俘获了不少中低收入家庭的心。如今,泉水A区共有两批3500余户家庭办理完入住手续,不过,依然有的租户心里没底:公租房毕竟是租房,会不会有一天不能住了。针对公租房及其后期管理问题,市住房保障中心昨日一一作答。
新就业职工租期不能超5年

  近日,泉水A区公租房共有两批家庭办理完入住手续,排名前列批2000户家庭中共有1541户家庭最终领到了新房的钥匙,而第二批3186户入围家庭中共有2016户家庭领到了钥匙。

  随着两批家庭的陆续入住,公租房后续的日常监管等问题随之而来。“公租房毕竟是租房,会不会有一天不能住了。 ”个别租户对租期问题表示担忧。

  据介绍,公租房租期确实有一定年限。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保障家庭,可以重新申请,但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经审核符合条件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而新就业职工承租的公租房租期不应超过5年,期满后不再续租,领取租赁补贴的新就业职工,领取满5年后补贴终止。

  市住房保障中心表示,如果市民一直合乎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可以一辈子都住公租房。

  入住后将定期复核

  公租房是保障房的一种,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有房住,目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将实行定期复核制度。市住房保障机构定期组织联审单位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继续享受保障,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被取消保障。

  据了解,对于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立即退出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市住房保障机构同意,可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比如已经购买了新房子,但是还没有交房或是还没装修完,就可以考虑给一定的过渡期。 ”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记者获悉,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应退出而拒不退出公租房的家庭,公租房产权单位可依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腾退或提起诉讼,其间租金按市场租金收缴。

  相关解答

  租的房没到期,公租房能否先闲置

  问:我在甘井子区租了一套房子,也在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在外面租的那套房子还有一段时间才到期。我想问一下,公租房能否先出租一段时间,或者先空一段时间,等租的房到期再搬进来。

  答:公租房只能用于保障家庭成员自住,不得出借、转租、转让、赠予、继承、闲置或从事经营活动。如有违规使用,产权人可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市住房保障机构可取消其公租房补贴、记入保障性住房信用档案,该家庭3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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