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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老职工都按什么比例缴存公积金

2012-06-27 07:45:55 来源: 半岛晨报 作者:齐芳芳

  大连市每年7月份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具体如何计算?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予以了详细解答。

  新老职工以1999年参加工作为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缴存基数)乘以(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目前,本市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职工各10%,不超过单位、职工各15%;新职工执行单位25%、职工15%的缴存比例。市内四区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为老职工,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为新职工;区市县新、老职工界定标准按当地具体规定执行。

  全市103万人有公积金

  据了解,大连市每年7月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收入构成中的比重稳步提高,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不断增强。截至目前,本市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职工103.6万人,职工人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达到3677元,人均月缴存额达到1030元;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79亿元,余额316亿元。住房公积金为本市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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