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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宗立成:建议住宅楼房层高不低于3米

2012-03-04 13:57:43 来源: 搜狐焦点网 作者:赵丹琪

  全国政协会议已经于昨日(3月3日)开幕,来自各界的委员和代表会针对房地产行业的现状提出哪些建议和观点,成为业界关注重点。今日(3月4日),搜狐焦点网专访到了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工商联副主席宗立成。宗委员今年的提案建议涉及方面很广泛,他建议住宅楼房层高不低于3米这一则和购房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访谈实录】 【宗立成:提高民众生活质量 住宅层高应不低于3米】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工商联副主席宗立成接受搜狐焦点网的专访 

  以下为《建议住宅楼房层高不低于3米》提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楼房建设面积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目前各地在大兴土木的同时,楼房建设质量也存在诸多问题,其中住宅楼房层高过低尤为突出。目前,我国住宅楼房的层高普遍低于3米。我所在城市,正在出售或建设中的住宅楼房,大部分层高在2.9米以下,有的甚至不到2.8米,扣除地面及地板厚度,净高也就只有2.65米-2.75米。而商务楼房装修之后层高也就只有2.2米至2.4米。主要原因是开发商受利益驱动,为节约成本,偷工减料故意降低层高。调查显示,层高降低10cm,开发商可节约投资成本12%-15%。以5层住宅为例,一般墙体约占造价的40%,当层高为2.8m时,降低了10cm,开发商可节省资金4.13%。换句话说,降低10cm,可多建1.43%面积的楼房。开发商过度追求利润、限制造价,是楼房层高过低的主要原因。

  住宅楼房层高过低影响居民身心健康,降低生活质量。

  一、楼房的层高应满足人们的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空间的高低对人的精神影响很大,过低的空间,会产生压抑感。层高过低对儿童的身心发展尤其不利,长期居住,情绪容易不稳定,孩子的思维也会受到限制,造成自闭心理,甚至产生性格缺陷。

  二、层高过低产生不舒适感。层高低,不能充分地采光和通风,不能改善和调节室内的温度和湿度,舒适度也就达不到。广州市环保科研所研究员钱关英表示,热气上升,冷气下沉,房屋需要达到一定的高度才能产生“温差”,促使冷热空气更好地流动;房屋层高过低,则无法形成“温差”,冷热空气也无法“对流”。人居环境专家、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王紫雯教授介绍,从卫生学角度考虑,建筑物层高必须达到3米以上。因为污染的空气是随热空气上升的,在室内一般停滞在三分之二层高的上部空间。如果层高低于3米,上部污染的空气越聚越多,时间长了污浊的空气就会充满整个空间难以排出,室内有毒物质沉积,病毒、病菌也容易滋生与繁殖,居民长期呼吸污染空气,会诱发多种疾病。

  三、层高过低装修受到限制。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众对住房的要求和消费观念也从渴望“居者有其屋”转变到“居者有好屋”,越来越关注住房的舒适度,对房屋的装饰装修要求越来越高。而层高过低则直接影响房屋的装修。层高过低在装修时不能使用吊顶,否则会显得更低,也不能安装吊柜、吊灯等装饰工具,限制了房屋的装修,降低了房屋的美感。无法体现和满足居民的意愿,给居民带来遗憾,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为提高民众生活质量、维护居民身心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建议国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止房地产开发商人为降低楼房层高。尽快制定统一的楼房层高标准,居民楼房层高不应低于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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