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大连搜狐焦点网 > 大连新房 > 新闻中心

大连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分局土地登记通告

2012-02-09 07:39:10 来源: 大连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我局将对下列土地权利设定登记。下列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通告发布后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即对下列土地进行登记。

  登记机关地址: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507室

  联系电话:85280812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

  2012年2月9日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
房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