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大连搜狐焦点网 > 大连新房 > 新闻中心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工作今起接受申请

2009-04-01 08:59:40 来源: 新商报 作者:孙广洋
  从今日(4月1日)起,今年推出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工作将接受符合条件的市民申请。市住房保障中心昨日表示,目前,各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已经完成,将于今天上午9点起正式受理申请登记。   据了解,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是指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每户给予13万元的货币补贴。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今天开始,除节假日和公休日以外的每天上午9时和下午4时,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房证,向社区提出申请后,经社区初步核对资格后领取《申请表》。   此次申请的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从5月11日开始,社区、街道、各区国土房屋分局以及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分别对其进行四级审核,以保证其公平、公开、公正。最终,对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单》的,市住房保障中心将根据当年货币补贴计划数确定货币补贴家庭数量,并对货币补贴家庭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凭证》。   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取得《补贴凭证》但没有在6个月内购房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未取得或放弃领取《补贴凭证》的,可凭《认定单》报名参加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摇号。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17500元)。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7平方米(含本数)以下(包括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   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年满三十周岁。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
房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