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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房管局:土地出让金按住房成交价的1%收取

2017-06-01 16:06:17 来源: 搜狐焦点网

昨日,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对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和房改房上市等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其中,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转让(交易)手续费4元/平方米, 房改房上市的土地出让金按住房成交价的1%来收取。

不动产登记费

市房管局指出,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1.申请人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申请,并完成一个登记类型登记的为一件。

2.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

不动产登记费需由登记申请人来缴纳。

1.按规定需由当事各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费由登记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一方缴纳

2.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登记费由登记为抵押权人的一方缴纳。

3.不动产为多个权利人共有(用)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共有(用)人共同缴纳,具体分摊份额由共有(用)人自行协商。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80元/件,非住宅类为550元/件,登记费包含排名前列本工本费。

房屋交易手续费

对于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转让(交易)手续费,则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4元/平方米,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土地出让金

房改房上市是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则按住房成交价的1%(以地税基准价为准)来收取,由原产权人来缴纳,仅在房改房上市交易时征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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